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海域〔2025〕57号)文批准,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莆涵海挂〔2025〕03号宗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用海指标要求
(一)宗海名称: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2#地块项目;
(二)宗海编号:莆涵海挂〔2025〕03号;
(三)宗海位置: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详见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
(四)宗海面积:33.3388公顷;
(五)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
(六)用海方式:一级方式为“填海造地”,二级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七)用途:用于建设绿色循环功能性新材料和高端纺织面料制造等产业;
(八)使用期限: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
(九)用海指标要求
1.用海控制要求。本宗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应严格按照工业用海类型使用。
2.投入产出要求。本宗海的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按新材料的产业分类标准执行,即投资强度≥500万元/亩、产值强度≥600万元/亩、税收强度≥30万元/亩,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能耗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
3.出让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45且≤3.0;建筑系数≥40%;绿地率≤0;建筑限高≤50m(本地块涉及824电台空中专用传输通路限高影响,地块限高还应满足《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要求,因此在地块审批建设、竣工验收阶段应征求主管部门意见);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具体规划指标以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涵自然资规〔2025〕9号文件为准。
4.使用权限。
本宗海域使用权出让同时包含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时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填海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地块,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要求
1.竞得人须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
2.竞得人在建设中应以宗海界址图为准,并按照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使用海域,在填海造地用海项目施工时,应履行建设期备案制度。
3.宗海(地)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项目填海竣工后3个月内,竞得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注销手续。
5.海域储备期间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含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价格评估等专业编制费用)、填海成本(含海域利益相关者补偿费、分摊的海域开发费、开发利息、开发利润)由竞得人承担,并列入出让价款。
6.生态补偿费由相关主管部门与竞得人按实结算,不列入出让价款。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不设保留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伍仟零陆拾玖万壹仟肆佰元整(¥150691400元)。其中标准海域使用金3333.88万元、评估增值414.94万元、前期费用28万元(含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价格评估等专业编制费用)、填海成本(含海域利益相关者补偿费、分摊的海域开发费、开发利息、开发利润)11292.32万元、土地出让金0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或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的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零壹拾肆万元整(¥30140000.00元)。
挂牌成交后,标准海域使用金3333.88万元、评估增值414.94万元及溢价部分构成海域使用金成交价款,由税务部门征收;前期费用28万元(含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价格评估等专业编制费用)、填海成本(含海域利益相关者补偿费、分摊的海域开发费、开发利息、开发利润)11292.32万元,根据出让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缴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索取资料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涵江区自然资源局二楼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活动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共资源公告公示专栏进行,挂牌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6:00时止(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5年12月17日17:00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特别提示:
1.竞买申请人须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凭保证金入账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提出竞买申请,取得竞买资格方能参加挂牌活动,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但必须有一次有效报价;
2.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如竞买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该笔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宗海的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按按新材料的产业分类标准执行,即投资强度≥500万元/亩、产值强度≥600万元/亩、税收强度≥30万元/亩,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能耗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竞得人应在签订《涵江区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涵江区工业项目服务监管领导小组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详见附件),并与挂牌人签订《涵江区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5.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公告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共资源公告公示专栏(http://www.pthj.gov.cn/zwgk/ggzypz/ggzygggs/)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方先生 电话:18950788952
联系地址: 涵江区公园东路599号
十、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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