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农综〔2019〕24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项目
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庄边镇、大洋乡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全区脱贫攻坚事业,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贫困村建设,确保贫困村高质量脱贫摘帽。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19〕1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个未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村,即庄边镇山溪村、大洋乡崇兴村。
二、补助内容
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要组织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实施项目的精准性、可行性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所有申报对象、项目真实可靠,确保补助资金年内使用支出,不得结转结余;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申报资金补助。
四、申报要求
各有关乡镇上报文件应附上各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一并发送)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翁蕊 电话:3313161 邮箱:pthjfpb@163.com
附件:1.莆田市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2.莆田市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7日
附件1:
莆田市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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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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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增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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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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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当前进度(前期、在建、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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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计划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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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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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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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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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年内是否能全部使用支出(填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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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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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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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上述表格中所填数据和情况描述准确无误,愿对所填写的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且补助资金能在年内使用支出,不会有结转结余。
村主干: 经办人: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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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意见 |
经我乡(镇)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实施项目的精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后,愿对以上申报对象、项目真实可靠性负责。 扶贫分管领导: 扶贫经办人:
主要领导: 包片领导: (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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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经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同意上报。
(盖章) 日期: |
附件2:
莆田市扶贫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乡镇(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申请补助 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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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单位地址:涵东街道塘北山巷38号 监督电话:05943315551 电子邮箱:pthjfpb@163.com 全国统一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