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3年度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破解财源匮乏、收支矛盾、债务风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诸多难题,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平稳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总收入情况:2023年,全区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50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1%,同比增收178605万元,增长62%。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6515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3.3%,同比增收63735万元,增长62.9%;地方级收入30135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2.6%,同比增收114870万元,增长61.6%。区本级财政收入286293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91490万元,地方级收入19480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2%;乡镇(街)收入18021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7.2%。
2.财政总支出情况:2023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73297万元(含省、市专项及上年结转,下同),比上年减支31284万元,下降10.3%;其中:乡镇(街)财政决算支出24941万元,比上年增支5024万元,增长25.2%;区本级决算支出248356万元,比上年减支36308万元,下降12.8%。2023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26276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2.9%,下降7.4%,其中区本级财力支出23800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69.1%,下降10%。
3.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区决算结果,全区财政总计收入662248万元,其中:本年地方级收入3013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1349万元(含返还性收入50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67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588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37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826万元,调入资金783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6万元。全区财政总计支出6057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32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399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7651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74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86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48万元,调出资金160000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56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6545万元,减去结转下年使用数56545万元,实际净结余为0。
4.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区本级财政总计收入654625万元,其中:本年区本级地方级收入1948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1349万元(同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37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826万元,调入资金783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8929万元。区本级财政总计支出598080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483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3997万元(同上),调出资金16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86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7318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56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6545万元,减去结转下年使用数56545万元,实际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186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收33546万元,增长403.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053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收32860万元,增长428%。政府性基金支出28453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23.7%,比上年减支140113万元,下降33%;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7201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186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674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600万元,加上上年基金结余84369万元,基金总计收入38286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845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55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600万元,基金总计支出34129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15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1574万元。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186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674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600万元,加上上年基金结余84369万元,基金总计收入382864万元;本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72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6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334万元,基金总计支出34129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415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1574万元。
(三)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471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7.7%,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计收入154762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02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78328万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66412万元。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纳入区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023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1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4.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463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93531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26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3%,收支对抵,年终结余41270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高效。二是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编制与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三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部以零为基点编制各部门年度预算,相关重点支出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同时,突出保障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四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五是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除区委区政府既定事项外,部门新增支出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
2.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使用数38826万元,2023年当年已支出6458万元,剩余32368万元未支出。根据《预算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因此将2023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32368万元作为结余资金,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2023年,我区共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134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17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588万元;全年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34804万元,其中乡镇(街道)、村(居)转移支付资金571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654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0675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4318万元,专项债务1693187万元;当年新增债务121974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32896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76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647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500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987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6141万元,专项债务5260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20999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6796万元,专项债务1723187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5.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初预算预备费36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27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多位一体”政府购买服务费、滨海新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政府购买服务费、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等。
6.减税降费落实情况。2023年,我区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2、10、14、19号公告精神,做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收及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半征收等。2023年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1.08亿元;为33326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六税两费”1954万元。
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6月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7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80000万元的49.4%,同比增收4204万元,增长1.8%。其中:地方级收入154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81700万元的54.9%,同比增收13024万元,增长9.2%。全区财政总收入税性比重70.4%,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按征收机构划分:税务局收入16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8000万元的41.4%,同比减收23311万元,下降12.1%;其他执收部门收入68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000万元的95%,同比增收27516万元,增长67.3%。6月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9000万元的33.2%,同比减支12611万元,下降9.8%。
按实际税源测算,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2000万元,同比下降20.3%,其中:税务局收入300000万元,其他执收部门收入7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0000万元的21.6%,同比减收23272万元,下降7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526万元的21.6%,同比减收23187万元,下降74.1%。政府性基金支出165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同比增支59525万元,增长5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3123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9850万元的52.1%,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511万元的56.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339万元的4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850万元的49.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511万元的50.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339万元的48.9%。
(五)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实现财政收入稳增长。全区财税部门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聚财职能,广泛扩宽财源,财政收入实现稳增长。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237168万元和154740万元,分别增长1.8%和9.2%,分别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49.4%和54.9%。财政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通过资产处置等大幅增加非税收入。今年上半年非税收入70210万元,同比增长27078万元,增长62.8%,主要是安置房差价款收入2.3亿元,福英泰资产处置收入1.3亿元及融创公司人才房拍卖1.25亿元等。
2.履行“三保”保障主体责任。区财政始终坚持过“紧日子”,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坚持预算支出中“三保”优先,兜牢“三保”底线。上半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5832万元(含上级专项及上年结转),同比减支12611万元,下降9.8%,其中:“三保”支出81702万元(其中保工资48147万元,保基本民生32029万元,保运转15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7.2%,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0.5%。
3.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一是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突击花钱,及时纠正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执行预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全区预算公开单位共289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3个,部门所属单位226个。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2024年,我区共有73个部门1330个项目预算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涉及财政资金49.97亿元,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4.加快资金下达及拨付。一是完善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对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35073万元编入年度预算,汇总区本级预算报人大批准。二是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在区人大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具体预算单位。上半年,我区共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1895万元,已下达到预算单位56945万元。另外,2023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共98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574万元,截止2024年上半年,已累计支出7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6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1万元)。
5.落实减税退税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收支持政策,2024年上半年已兑现云度公司留抵退税1994万元。
6.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妥善化解债务存盘,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2024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0999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6796万元,专项债务1723187万元;上半年,新增债务本金336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841万元,专项债务9832万元),偿还债务本金374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490万元,专项债务10925万元);现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962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4147万元,专项债务1722094万元。
(六)需关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一是税收收入后劲不足。全区缺乏新的税收增长点,税收增长空间不足,重点税源企业特别是部分产业、行业龙头企业的税收贡献下滑明显,例如:房企税收呈断崖式下滑,上半年房地产行业税收1.43亿元,同比下降53.3%,与土地相关税收收入也大幅减少。2024年度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0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缺口达10.8亿元,同比下降3.75亿元,下降11%。而上半年全区税收收入16.87亿元,下降12.1%,按序时缺口达3.52亿元。二是财政运行压力加大,在财政收入难以有效复苏情况下,“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是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半年完成出让收入4.66亿元,为年度计划20.86亿元的22.3%,而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6.57亿元,土地基金收支严重失衡。
2.财政库款保障愈加困难。2022年度,涵江区被列入财政部库款保障监测重点县区。截止今年6月底,库款保障水平仅为0.11(库款保障水平远低于省定库款保障水平0.3-0.8的合理区间)。2024年1-6月份涵江区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1共有54次,被预警次数29次。除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难以保障,区域性支付压力较大。
3.“三保”支出保障存有缺口。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4.9亿元,其中“三保”支出16.82亿元。按照上级做好“三保”专户相关工作要求,今年4月份起设立“三保”专户,需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三保”序时需求资金调入专户。经测算,我区月均需调入“三保”专户资金1.34亿元,4-6月份我区“三保”专户资金收入4.59亿元,其中市财政调度资金达3.1亿元;7-12月份“三保”专户资金需求为9.15亿元,而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测算的库款收入5.39亿元,若全部用于“三保”支出仍缺口3.76亿元,三保资金压力较大。
4.财政暂付款项难以消化。截至2023年年底,我区总计暂付款规模29.52亿元;2024年采用列支方式消化暂付款8.06亿元。截至2024年6月,我区暂付款规模为21.46亿元。因暂付款滚存余额较大,我区又没有多余财力,暂无法消化。
另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闽财预〔2024〕11号)文件精神,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设置控制规则,对政府性基金和调入资金严格“以收定支”管理。执行中各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包括本级支出、补助下级、债务还本、调出资金等)超过该项政府性基金实际收入(包括本年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时,该项基金暂停资金拨付。涵江区从7月份开始,被暂停政府性基金支出,导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等项目无法支付。
5.债务还本付息难以维续。上半年,政府债务到期本息扣减再融资债券转贷后,实际承担本息4.36亿元,其中:债务本金0.42亿元、债务利息3.94亿元。因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及隐性债务的还本付息的来源多为土地出让收入,若今年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债务还本付息或将出现逾期风险。
6.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缺口加剧。我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已于2021年开始出险,2021-2024年6月财政已贴补缺口3.24亿元,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和被征地农民保障人数增加,预计今后每年贴补缺口在1.3亿元以上,加剧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攻坚克难,做好财政收支“开源节流”
一是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缩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际测算数与年度预期目标的差距。二是加快土地出让进度。进一步倒排时间节点,全要素保障推进经营性土地和工业土地的出让进度。根据业务部门年初安排的土地出让计划,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倒排时间、倒排任务,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三是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综合考虑2024年经济增长预期、税收政策等因素影响,继续强化政府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筹集“三保”专户资金,防范“三保”库款资金额度不足预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刚性支出和重大政策财力保障。
2.精准发力,全面盘活资产资源
一是继续全面盘活资产资源。对纳入资产盘活范围的将按照“能售则售、能融则融、能租则租”的原则,砸锅卖铁盘活资产,力争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年度资产盘活计划的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完成90%,12月底全部完成2024年度资产盘活计划。二是按照安置房差价款收缴及剩余安置房核查处置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大对安置房差价款的收缴力度,同时将剩余安置房资产推动实现市场化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优化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结构,壮大资产规模,努力提高国企“造血”功能,做大做强做优。同时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国有企业股权市场化有偿转让的方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转型。
3.形成合力,着力破解资金瓶颈
一是继续争取上级调度资金,鉴于目前我区资金运转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请调度资金,兜牢“三保”底线。二是执行涵江区向上争取资金考评办法,各部门主动发力、积极配合,深入分析研究国家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区发展的结合点,提高向上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实效性。
4.聚焦重点,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已拟定的涵江区化债方案,结合债务风险实际情况,将从“做小债务分子、做大财力分母”两方面着手,力争推动全口径债务率平稳下滑。主要通过加大税收征管,促进非税收入,加快推进土地出让,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剩余安置房、店面等措施,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与市属国企合作,推进区属国企股权、资源转让等措施,进一步做大财力分母,实现今年化解预期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