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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涵江区财政局 时间:2023-08-3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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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383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始终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定不移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扎实推进“两稳一保一防”各项工作,全方位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总收入情况:2022年,全区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7901万元(按自然口径,下同),为调整后预算的100.3%,同比减收136792万元,下降32.2%。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0141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9.6%,同比减收87171万元,下降46.2%;地方级收入18648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7.3%,同比减收49621万元,下降21%。区本级财政收入97123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2385万元,地方级收入7473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50.9%;乡镇(街)收入19077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98.5%(完成率差异较大主要是预算调整时增值税留抵退税没有按企业实际归属划入区本级)。

  2.财政总支出情况:2022年,全区财政总支出304581万元(含省、市专项及上年结转,下同),比上年增支34283万元,增长12.7%;其中:乡镇(街)财政决算支出19917万元,比上年减支4761万元,下降19.3%;区本级决算支出284664万元,比上年增支39044万元,增长15.9%。2022年全区当年财力支出28361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9.6%,增长7.9%,其中区本级财力支出26448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8%,增长11%。

  3.全区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区决算结果,全区财政总计收入497495万元,其中:本年地方级收入1864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844万元(含返还性收入50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6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160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0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817万元,调入资金741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万元。全区财政总计支出4974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45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254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5342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8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98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46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3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8826万元,减去结转下年使用数38826万元,实际净结余为0。

  4.区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区本级财政总计收入489872万元,其中:本年区本级地方级收入747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844万元(同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0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817万元,调入资金741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4124万元。区本级财政总计支出489872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846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254万元(同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98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4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294万元。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38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8826万元,减去结转下年使用数38826万元,实际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31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54%,比上年减收8125万元,下降49.4%;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767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57.8%,比上年减收5762万元,下降42.9%。政府性基金支出42464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2.6%,比上年增支146009万元,增长52.4%;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3626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8314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775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722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1180万元,加上上年基金结余11049万元,基金总计收入54058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246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14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850万元,基金总计支出456212万元;基金滚存结余843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84369万元。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14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775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722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1180万元,加上上年基金结余11049万元,基金总计收入540581万元;本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136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7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85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022万元,基金总计支出456212万元;基金滚存结余843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84369万元。

  (三)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计收入131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收支对抵,年终结余29万元。

  (四)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纳入区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022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8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96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94537万元。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18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7%,收支对抵,年终结余46349万元。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一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高效,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二是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编制与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超财力出台各类支出政策。三是推行零基预算改革,以零为基点编制年度预算,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四是加强预算项目库和绩效指标库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五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

  2.盘活存量资金情况。2022年,全区共盘活结转结余资金6467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5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42866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1293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万元、财政专户资金8525万元,盘活率达85.8%。

  3.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2022年,我区共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284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6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160万元;全年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支出94018万元,其中乡镇(街道)、村(居)转移支付资金571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8826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17131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9253万元(包含一般债券378911万元、外债342万元),专项债务1333857万元;当年新增债务453223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5764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823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627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62941万元),外债变动增加2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988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978万元,专项债务2185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20675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4338万元(包含一般债券373976万元、外债362万元),专项债务1693187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5.减税降费落实情况。2022年,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2、10、14、19号公告精神,做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收及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半征收等。全年全区减税退税规模达200920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184221万元;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收12405万元;小微企业“六税二费”减半征收,减少税收收入4394万元。

  6.财政专户使用情况。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等)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022年度财政专户年初结转结余694.08万元;专户总收入1526.31万元,同比增长2.21%;专户总支出1573.58万元,同比增长2.02%;年末结转结余646.8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6月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5500万元的50%,同比增收61360万元,增长35.8%。其中:地方级收入141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6300万元的53.2%,同比增收42291万元,增长42.5%。全区财政总收入税性比重81.5%,较上年下降7.9个百分点。按征收机构划分:税务局收入19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8000万元的45.9%,同比增收36776万元,增长23.7%;其他执收部门收入40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500万元的86.1%,同比增收24584万元,增长150.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同比减支15636万元,下降10.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1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500万元的108.2%,同比增收30111万元,增长166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000万元的115.9%,同比增收29674万元,增长1843.1%。政府性基金支出106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同比减支128323万元,下降54.7%,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同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6月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857万元的42.7%,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676万元的35.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81万元的47.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604万元的49.2%,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421万元的50.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83万元的48.4%。

  (五)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全区财税部门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聚财职能,广泛扩宽财源,圆满完成“双过半”任务。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232964万元和141716万元,分别增长35.8%和42.5%,分别完成序时进度和快序时进度3.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达74980万元;今年上半年非税收入同比增收24906万元,其中停车场资产盘活入库18000万元等。

  2.继续兜牢“三保”底线区财政始终坚持过“紧日子”,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民生补短板等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坚持预算支出中“三保”优先,兜牢“三保”底线。上半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28443万元(含上级专项及上年结转),同比减支15636万元,下降10.9%,其中:“三保”支出889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8%,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69.3%,其中保基本民生30724万元、保工资56635万元、保运转1608万元。

  3.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一是严格按照年初批复的预算执行,规范预备费使用范围,加强预算追加管理,坚决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执行预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全区预算公开单位共29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4个,部门所属单位229个。四是全面加强绩效全过程监控。运用财政新一体化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监控,建立预算绩效线上运行监控新模式。2023年我区总共有74个部门1461个项目预算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涉及财政资金337232万元。

  4.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明确盘活资金范围及清理措施,着力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上半年,全区共盘活结转结余资金18549万元,其中:转移支付结转资金6527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20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11822万元,盘活率达37.2%。存量资金盘活局限于库款保障水平低,盘活难度较大、进度较慢。

  5.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一是完善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对上级提前下达我区2023年度转移支付资金144420万元(含提前下达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73968万元)编入年度预算,汇总区本级预算报人大批准。二是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在区人大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具体预算单位。上半年,我区共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1945万元,已下达到预算单位61026万元。

  6.继续落实减税退税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组合式税收支持政策,1-6月份已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3758万元;为33326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六税两费”1954万元。

  7.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妥善化解债务存盘,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2023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0675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4318万元,专项债务1693187万元;上半年,新增债务本金557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796万元,专项债务35000万元),偿还债务本金185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563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现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050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6851万元,专项债务1728187万元。

  )需关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一是企业产销效益显著下滑,支柱产业税收收入明显下降,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全区基本没有新的税收增长点,新引进华佳彩、云度、福联、HDT等新兴产业没有实现预期效益,在兑现存量留抵退税后仍未实现增收(四家企业1-6月份合计税收收入仅为1197万元),重点税源企业贡献也正在逐渐降低。三是财政运行压力加大,在财政收入难以有效复苏情况下,“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四是上半年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为零,造成财政资金调度更加紧张。

  2.财政库款保障愈加困难。2022年度,涵江区被列入财政部库款保障监测重点县区。截止6月底,库款保障水平0.18,低于0.3-0.8的合理区间。剔除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后,库款保障水平实际低于保障标准,除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难以保障,区域性支付压力较大。

  3.“三保”支出保障存有缺口。根据涵江区支出占财力、债务率及库款保障风险指标测算,2021年度涵江区被财政部列入“三保”风险等级“红色”县区,因此财政部对我区“三保”保障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上半年,全区“三保”支出889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8%,支出缺口达8189万元。

  4.财政暂付款项难以消化。截止2023年6月底,我区财政暂付款余额为213146万元。因暂付款滚存余额较大,我区没有多余财力,难以消化。同时,截止2023年5月,市对区上下级调度资金结算结果为区欠市7.8亿元(不含直达资金),造成向上调度资金愈加困难。

  5.债务还本付息难以维续。上半年,政府债务到期本息扣减再融资债券转贷后,实际承担本息43609万元,其中:债务本金4245万元、债务利息39364万元。若下半年土地出让收入没有大幅实现收入,我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将出现系统性风险。

  6.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缺口加剧。我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已于2021年开始出险,2021-2022年度财政已贴补缺口1.54亿元,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和被征地农民保障人数增加,预计今后每年贴补缺口在1.3亿元以上,加剧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与税务部门密切合作,跟踪产业政策动态,完善新经济、新业态服务模式,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营收、税收变化, 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变动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加快土地出让进度。进一步倒排时间节点,全要素保障推进经营性土地和工业土地的出让进度。根据区经营办年初安排的土地出让计划,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倒排时间、倒排任务,加快土地出让进度,有效缓解我区还本付息等项目支出压力。

  3.着力破解资金瓶颈。一是继续执行涵江区向上争取资金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充分调动各部门主动性积极性,深入分析研究国家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区发展的结合点,提高向上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重点跟进协调省财政厅新增债券额度。三是进一步盘活资产资源,加大对安置房差价款的收缴力度,把历年欠缴的安置房差价款收缴入库;同时,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积极推进我区填海项目16平方公里海域使用权出让,增加海域使用金收入。

  4.落实财政收支平衡。一是要严格落实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统筹资金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严禁一般性的、零星的项目支出追加。三是加强国库资金监测,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评价跟踪,减少低效的投资性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5.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一是结合我区债务风险实际情况,按月提前谋划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实现预警红线降级目标。二是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举债建设之间的平衡,积极从财政工作角度出发,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量力而行提出新增债券资金需求,立足项目本身举借债务。三是加强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盘,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6.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一是签订合作协议要充分考虑我区实际财力情况,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定能力范围内的企业扶持政策。二是在签订协议后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特别是杜绝企业未实现相关税收的情况下提前兑现补助资金,对兑现优惠政策条款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坚持统筹内外资一体化招商,准确把握产业招商方向,始终把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市场活动,提升我区经济实力作为主攻目标。

  7.量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地方建设项目应当量力而行,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统筹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凡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明确分年度资金安排,并纳入预算;严禁无预算建设项目,严禁预算之外无财力安排建设项目。二是结合城市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需要,统筹市政、水利、交通、路桥、管线等设施管护,严格小型修缮项目决策、审批制度,对应形成管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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