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
|
|
|
|
 |
|
返回
|
|
一、依法行政、公正科学、廉洁高效、优质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积极协调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抓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办理项目备案登记、报告表审批、报告书审批,材料齐全后,分别在15日、30日、60日内完成。
四、办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材料齐全后,30日内审核批复。
五、现场检查时,说明来由、亮证执法,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压,客观、公正、文明。
六、处理污染纠纷案件,2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核实和现场调解,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七、处理突发性污染事故,城市区范围30分钟内到达现场。
八、行政执法案件自立案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个月内办结答复。
九、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坚持收缴分离,专款专用。
十、严守职业道德,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