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外出租房产房租评估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询价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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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评估对象及面积 |
最高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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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产房租评估 |
涵江区工商局市场巡查室(面积约102.3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早期办公室A幢(面积约1226.4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涵江市场南宿舍楼B幢、面积约1791.7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涵江市场北宿舍楼C幢,面积约1045.2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侨新市场南面店(D幢,面积约113.5平方米)、侨新市场原涵东工商所(面积约517.2平方米)、江口缉私队办公楼(锦江路,面积约1015.52平方米)、石庭市场巡查室(面积约239.3平方米),总面积约6051.12平方米。 |
现场勘查日 |
房租按独立房间分别评估 |
二、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按要求填写《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价单》(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清楚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报价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且报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五、资金来源
区财政预算,预算金额10000元。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须密封后加盖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30前。
现场递交: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50号4楼办公室,现场递交前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4-3312312
传真:0594-3885111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价函
经我局研究,拟对位于涵江区农贸市场(一、二期)、侨新市场、石庭市场等周边8处房产房租评估服务采购进行询价,请参与该询价事项的单位,根据下列表格进行报价,经确认无误后,将询价函及附加条款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供给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我局将组织采购小组对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
询价截至2025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3312312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公园东路550号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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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评估对象及面积 |
最高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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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产房租评估 |
涵江区工商局市场巡查室(面积约102.3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早期办公室A幢(面积约1226.4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涵江市场南宿舍楼B幢、面积约1791.7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涵江市场北宿舍楼C幢,面积约1045.2平方米)、涵江区工商局侨新市场南面店(D幢,面积约113.5平方米)、侨新市场原涵东工商所(面积约517.2平方米)、江口缉私队办公楼(锦江路,面积约1015.52平方米)、石庭市场巡查室(面积约239.3平方米),总面积约6051.12平方米。 |
现场勘查日 |
房租按独立房间分别评估 |
备注:以上所报价格为含税开票价格。
询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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