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1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调整对象、调整水平、调整办法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7月25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41号)。
二、调整时间
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全省约261万名退休人员。
三、调整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我省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我省“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以往办法与离休人员同步调整,不参与本次调整。
四、调整水平
全省总体调整水平为2024年我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
2%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调整比例,并非每一名退休人员的具体调整比例。由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年龄等因素不同,每个人实际调整比例也不同,具体调整金额需要对应调整办法、本人的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来说,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调整幅度相对较高,在职时缴费年限长、平均缴费基数高的人员,调整增加的绝对额相对较高。
五、调整办法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合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机制要求以及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工作部署,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同一办法同步调整。
(一)定额调整: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
假设某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为36年7个月,缴费年限按年累计后,剩余月数为7个月,剩余月数按1年计算,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调整增加的金额为:37年×0.7元/年=25.9元。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
假设某退休人员202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800元,那么该名退休人员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增加的金额为:3800元×0.66%=25.08元。
(三)适当倾斜:
1.高龄退休人员: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处室:养老保险处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1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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