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创新性的管理制度,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决定对全镇河长名单与管辖河流进行全面更新。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河长制度,优化调整河长名单与管辖范围,确保县域内河流的水质安全、水量充足、水生态健康。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水资源管理:制定和实施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包括水资源调查、水域确权、河道使用权划定等,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二)河流规划和立法:制定和实施河流资源规划和管理规定,包括河流综合治理规划、水法律法规等,以规范和指导河流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三)水资源执法:加强水资源执法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占用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提高水资源执法水平,维护水资源的合法权益。
(四)生态修复和治理: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和治理工作,包括河岸绿化、水污染防控、水生态修复等,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五)水利产业发展:推动水利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水利产业的发展,提高水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主要要求加强河道治理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河道管理水平,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科学规划是河长制实施的基础,需对河流资源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明确河流功能区划、水质目标、生态修复重点等,合理规划河流保护与利用方案。
(二)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体系,通过定期考核、奖惩分明,激发河长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提升公众参与意识。河流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加强公众宣传与教育,鼓励民众参与河流保护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河流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关键词诠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体系,各级河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河流的保护、治理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河流保护治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河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庄边镇辖区内各村、镇直各机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涂
联系电话:0594-3010093
联系地址:涵江区庄边镇庄边村枫埔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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