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扑火救灾的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经镇两委研究同意,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编制《新县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请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按照文件组织实施。
二、工作范围
全镇辖区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敢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柯金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陈 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办、林长办、财政所、新县自然资源所、新县派出所、财政所、新县卫生院、新县初级中学、新县中心小学、15个村民委员会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蔡慧跃、蔡剑负责办公室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灭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灭火需要,指挥调动灭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灭火救灾任务。办公室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火灾扑救队、治安保卫组、医疗救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二)职责任务
1.防火办
组 长:柯金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陈 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蔡慧跃、蔡剑
职 责:负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有关森林防灭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值守。
2.火场指挥组
组 长:吴敢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柯金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陈 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蔡慧跃、蔡剑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3.火灾扑救队
队 长:柯金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队长: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成 员:镇半专业森林消防员、各村义务扑火队员
职 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灭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召集各近邻村生态护林员为向导;负责召集各灭火队伍,明确上山时间、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治安保卫组
组 长:陈文权(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董天水(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新县派出所
职 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的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
5.医疗救助组
组 长:郑细红(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林剑宾(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新县中心卫生院
职 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德森(人大主席)
副组长:翁世伟
成 员:吴婷薇、林震航
职 责:指导组织火灾发生地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负责调拨和发放生活救助物资
7.宣传报道组
组 长:林剑宾(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翁世伟
成 员:吴婷薇、林震航
职 责:统一发布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所有人员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作方法
(一)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
2.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镇领导包片、包村工作队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森林防灭火联保机制,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
3.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林区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入山检查点和警示标牌,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微信群宣传、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校长、班主任、家长责任制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4.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1.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2.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3.严禁毁林烧木炭;4.严禁儿童在林区内玩火。
5.健全防火网络。在防火期内,要安排护林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全镇重点林区和山头要落实专人开设、清理防火隔离带、线,其余各村居、组农户的山林要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清理森林防火隔离带。
(二)火情报送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报告或拨打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电话(0594-3099520)报告。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组。
(三)应急处置
1.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护林员应立即赶往火场核实了解情况。村接到火情报告后,迅速按照村扑灭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由村干部将起火原因、地点、线路、火场情况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分管领导报告。明火在10分钟未有效扑灭的,起火村应立即向毗邻村请求支援,毗邻村在接到起火村请求支援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在家青壮劳力赶赴火场参加扑救。在镇应急救援队伍未到前由村书记任扑灭火现场总指挥。
(2)镇在接到村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随时与火场总指挥保持联系,研究制定扑灭火方案,下达灭火救灾各项指令。森林火灾30分钟明火未扑灭的,立即启动《新县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由镇调遣10名半专业消防队员赶赴火场增援,同时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现场指挥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一个小时仍未扑灭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0594-3360388),并指派专人负责带路、联络。
2.火场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不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组及应急管理中心报告火情。
3.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4.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组报告伤情。
5.处置结束
(1)灾后报告: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应急指挥领导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24小时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情况、损失情况、隐患整改措施等。
(2)火灾案件查处: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案件查处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新县派出所配合区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
(3)扑灭经费:灭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灭火期间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承担。
(4)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5)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灭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府备案制,严格落实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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