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确保202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大问题,根据莆林安〔2024〕2号文件精神,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工作范围
全镇辖区内
三、工作内容
(一)通过广播、横幅、短信、微信、森林“防火码”等各种宣传媒体,制作设置固定的乡村宣传栏和宣传禁示牌、印发宣传单(画册)、张贴标语、进村入户、推广关注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村应深入到林区的小组、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送《条例》下乡活动,中小学学生与家长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明确行政村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以及林区其他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村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栏,公告并广泛宣传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号码“12119”,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治意识。
(二)根据春耕春种期间野外用火源大量增加的实际,大力宣传野外安全用火规定。继续深入宣传《莆田市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五不烧”通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等,在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其他防火重点敏感区域等设置“防火码”卡口,组织志愿者设岗发放宣传单,让广大林区群众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以及审批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针对清明节期间野外祭扫习俗的情况,组织民政、宣传、执法、保险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倡导通过植树、送花、网祭、音像、压纸钱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改革丧葬传统习俗,减少火灾隐患。结合上级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及时宣传高森林火险等级,下发禁火令,严管火源,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四)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CD片,结合乡(镇)、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积极发挥村老年人协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呜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主体(老、少、妇)野外用火存在“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做到不留死角肓区。
四、落实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村主干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村小组,精心组织,动员部署基层开展工作,特别是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促进宣传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森林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稳定推进,把这次森防火宣传月活动中心放在基层、放在乡村,重点是广大林农群众和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确保宣传工作扎实开展、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察检查。村主干要确实督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对村进行督查,检查防火宣传活动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的依据。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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