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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文字)关于《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司法局 时间:2024-06-0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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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与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涵江区“综合查一次”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经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共同研究确定了涵江区开展“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现将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闽司〔2024〕75号)、《莆田市司法局 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莆司〔2024〕30号)文件精神,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场景清单。

  二、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闽司〔2024〕75号)、《莆田市司法局 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莆司〔2024〕30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

  三、总体目标

  2024年6月底前,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简称“闽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2025年起,涉企行政检查普遍实行“综合查一次”。

  四、解决问题

  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获取证据互用、处理结果互认;实现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切实消除重复多头随意执法,杜绝执法扰民扰企问题。

  五、主要内容

  (一)确定场景清单。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场景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清单包括检查对象、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数量、预计检查时间等内容。

  (二)制定检查计划。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依据信用评定、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科学确定检查对象、数量、频次、方式,于年初提出“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报区司法局统筹,并汇总形成本区“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

  (三)开展联合检查。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与配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配合部门要全力配合落实。严格控制单次进入企业、场所开展检查的执法人员数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四)查后依法处理。综合查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处置结果及时推送区直相关部门;问题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的,牵头部门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六、落实措施

  从健全制度衔接、强化业务协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会商四个方面做好全区综合查一次工作。

  七、实施时间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司法局备案股,联系电话:0594-6791797,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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