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关于对《商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商城管委会印发了《商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阶段安排及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政策解读相关要求
1、公开范围
商城社区商户群众
二、内容
1、制定方案的必要性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开展时间
商城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3、排查重点
结合商城火灾形势实际,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6类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
排查重点隐患问题: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1)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动火施工无审批,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2)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安保人员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3)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实体火灾隐患方面(1)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2)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3)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4)装饰装修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5)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6)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7)未按要求设置固定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以及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第一时间灭火需求。
(二)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以鞋服制造、木材加工企业为重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经营性自建房等。
排查重点隐患问题: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1)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2)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动火施工无审批,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2.实体火灾隐患方面(1)鞋服织造等劳密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存放、使用胶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2)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4)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三)“三合一”场所。居住人数超3人(含本数)的经营和住宿合用类沿街店面、生产储存和住宿合用的自建房等。
排查重点隐患问题:1.房东、租户未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2.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与住宿场所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到位;3.经营、生产储存场所与住宿场所共用楼梯等疏散通道,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安全出口;4.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5.未配置灭火器、消防逃生面罩等基础灭火逃生装备。
(四)突出风险场所。商城“小火亡人”高发的存在较多电气火灾风险隐患的老旧居民住宅小区。
排查重点隐患问题:1.电气线路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不达标;2.用电负荷同时使用负荷超过现有计量装置容量;3.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4.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4、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计划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2023年7月10日前)。组织社会企业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并按规定主动上报。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检查,依法上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5、任务分工
(一)企业单位职责任务。1.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本单位所属类别场所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逐条开展全面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检查(符合《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的火灾高危单位每月1次),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每月25日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填报当月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2.5月份内组织开展1次全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典型火灾事故。3.核查本单位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审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以及过程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其他关键岗位的特殊工种(含外包外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严禁无证作业。4.建立建强单位微型消防站,明确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力量,配齐消防应急疏散救援器材,根据本单位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上下半年至少各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演练,要让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熟悉安全出口或者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避险的意识。5.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除企业法人和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外,还需明确企业分管负责人等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日常排查责任。
(二)商城社区、机关各部门、专职包社区干部职责任务。1.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具体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建立本辖区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数据库,跟踪督促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3.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应积极上报,协调解决。4.针对本辖区“小火亡人”多发的重点区域,发动基层网格监管力量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措施。建立完善老旧居民区电气火灾风险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广涵江区国欢镇试点治理工作先进经验。5.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6、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组织会议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将专项行动与高层建筑、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同时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实施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和高压执法态势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评判标准,严格组织实施,做到有手册、有培训、有清单、有会商、有运用,确保隐患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从6月份开始,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2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三、程序
由党政办起草《方案》解读文件,下发至社区、机关各部门,再有各单位将政策解读文件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对商户进行宣传。
四、形式
该政策解读文件采用张贴宣传栏的形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