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主干“一肩挑”的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通过在乡镇成立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方式,统一组织管理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以期解决农村集体“三资”、农村小规模工程等领域的突出问题。鉴于目前小规模工程招标方式正处政策衔接期,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效率,根据《2023年涵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次)》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以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规范基层权力运行,达到事前服务提效、事中监督有力、事后运营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管用的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制。
三、解决问题
完善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坚决遏制农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四、政策依据
(一)《2023年涵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次)》
(二)《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城建工作例会专题纪要》(〔2023〕33号)
五、主要内容
(一)试行方式
萩芦镇作为试点镇,设立“萩芦镇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下称“项目管理中心”),依托萩芦镇建房审批监管服务平台开发“阳光平台”和“小规模工程服务超市”(下称“服务超市”),通过统一组织实施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村主干“一肩挑”的“小微权力”行为。
(二)人员组成
项目管理中心成员由镇分管项目的科级领导1名牵头,在各相关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各包村工作队、业务部门作为成员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也可视情况适当聘请相关人员充实工作队伍,接受镇党委、政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三)管理方式
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对全镇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组织管理。项目各阶段事项需经项目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事项办理。
(四)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
(1)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小规模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业主单位建设前,组织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在项目现场张贴安全建设宣传书等。
(2)对工程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
(3)变更金额在5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需书面报村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填报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变更金额4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应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4)项目建设完工后,业主单位要填写《农村小规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15日内公示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5)工程竣工验收后,在15日内公示结算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存档。
(6)工程竣工结算后,应及时支付工程款,要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修金,付款后15日内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7)项目管理中心需指导业主单位规范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统一装订,业主单位至少存档1份,并提交一份由项目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六、主要亮点
(一)建立萩芦镇“小规模工程服务超市”
按照“保公平竞争、保工程质量、保行业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资质健全企业参与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在参选企业中择优选取若干工程施工单位,建立小规模工程施工单位服务超市,截止发布公告之日,施工单位需进驻服务超市。有条件的村可成立专业的劳务队伍,参与项目实施。服务超市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管理中心和业主单位对服务超市内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清退依据。
(二)对单项工程预算价格在不同区间的工程实行不同的程序要求
1.单项工程估算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实行零星工程发包程序,由业主单位(村集体)自主确定施工方,具体程序如下;
(1)议事决策: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发布发包公告,由村集体会同项目中心及包村工作队通过询价确定施工单位,并进行询价结果公示。
(2)前期准备:在确定施工方后,由施工方出具工程概算清单和简易设计图纸,委托预算审核;
(3)项目报备:村集体填写《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备案核准表》,经签批审核后,连同各项材料提交项目管理中心备案。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备案后,由业主单位进行发包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施工。
(4)项目验收:工程完工后,村集体要做好工程量签证、据实结算,综合验收项目,验收通过的及时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单项工程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其中招标具体程序如下:
(1)议事决策:村集体对拟实施的村集体建设工程进行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发布项目建设方案事前公示。
(2)前期准备:村集体择优选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和预算编制单位,对拟实施的村集体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和造价预算并出具正式的设计图纸和项目预算书。
(3)项目报备:村集体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完成预算审核后,填报《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备案核准表》,连同项目预算、预算审核、正式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公示、招标文书等材料提交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备案。之后方可进入招投标流程。
①工程招标公告:业主单位通过“阳光平台”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工程最高限价:小规模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下浮率) +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③招标公告时间结束后,通过摇号方式从报名的企业中随机选取施工方,确定施工方后,需15日内在“阳光平台”上进行发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④签订承包合同:完成公示的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施工合同应当按规定明确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七、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有关政策为准,试施行时间暂定为半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0594-3963274,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崇圣村半南东路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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