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涵江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厚植教育系统法治思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学原文悟精髓,研原理明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先后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3次,开展局机关干部各类法治专题培训4次,落实中小学校级领导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80小时、教职工不得少于60小时的要求。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利用5月民法典宣传月、12月宪法宣传周以及传统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学校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展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班团队会、《木兰守护》、宪法小卫士等专题教育96场次,覆盖全区8万多学生。三是配强专业法治力量。全区中小学校100%聘任法治副校长,123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宣讲120余场,有效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区教育局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提升政务服务,依法高效履行政府职责。一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联合抽查,共抽查6所学校,并通过区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公布抽查结果。二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全年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形成本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及时更新发布。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教育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扎实推进教育信访工作,全年办理信访事项45件,办理12345热线来件1996件。
(三)坚持依法治教,推动教育执法提质增效。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先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检查42次,出动检查人员136人次,检查培训机构及场所85家次,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个。二是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区教育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9人,全年办理行政许可583件。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明确工作方向、推动教育发展的有效举措,全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监督。四是依法清理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部署,集中整治社会事务进校园过多,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制定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整治社会事务加重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公布2024年涵江区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3项,依托“全市一张图”数字赋能,规范各单位进校园检查考核事项,减少整合社会事务进校园,形成长效机制,并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省、市层面的教育法律法规逐步更新和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熟悉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二是教育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部分基层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不高,个别教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三是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需要进一步壮大执法力量,推进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5年,区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按照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全面推进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保师生不断提高重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推进青少年“精准普法”,精心组织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通过开展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着力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和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教育市场秩序。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教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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