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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深入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涵江区涵东办 时间:2024-09-1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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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政20242


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新涵工业集中区: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涵江区深入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4430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涵江区深入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

绿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涵江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一区引领、五园并进、链式发展、千亿集群”产业定位,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分类推进、典型引领、试点带动的工作思路,聚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聚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六大行动”,着力夯基础、铸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将园区打造成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开放招商的主战场、创新创业的主引擎、产城融合的主平台,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6年,涵江园区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园区发展实现量增位进、质效齐升。总体规模提升,全区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区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80%;产业集聚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500亿元的园区1个、超100亿元的园区1个,园区主导产业(体量前三位)产值占园区总产值比重70%以上;综合效益提升,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以下简称莆田高新区)亩均税收力争25万元/亩以上,新涵工业集中区年均亩均税收增长率10%以上,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管理效能提升,园区行政管理体制、财力保障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服务企业机制等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建设运营效率大幅提高;公共服务提升,各园区建成若干个数字转型、科技孵化、产教融合、职业技能提升、中小企业服务等公共平台;考核排名提升,力争在全国高新区综合评价排名进入前100名。

二、实施六大专项行动

(一)管理提效专项行动

1.优化园区管理机构。按照“一县一区”的原则,实施“一区多园”整合,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管理。严格落实整合后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突出开发区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理顺开发区对所辖园区的管理机制,明确开发区与属地乡镇的职责分工,加强开发区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工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创新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创新园区规划、管理、建设、运营机制,有序推进政企分离、管运分开,推行“管委会+公司”式,要对现有园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聘请专业管理人才,导入优质资产,成立专门负责资产运营、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的园区运营公司,独自或与第三方合作,提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水平。园区经区政府批准可自行制定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24年6月前,莆田高新区管理的园区运营公司改革到位。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发改局、财政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3.加强园区资金保障。探索完善园区财政预算和独立核算制度。结合涵江实际研究给予园区与其财权、事权对等的税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每年度安排资金支持园区。探索建立园区发展基金,建立基金投资项目库,重点参与政府主导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土地厂房回购、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可向金控公司推介优质基金或园区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支持园区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投资基金等政策,综合运用发行企业债券、基础设施REITs等手段,提升园区融资能力。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财政局、发改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4.推动智慧园区建设。园区要积极推进数字化管理,对接全大数据指挥调度平台,分步建设园区管理数字化平台,推动莆田高新区打造智慧园区建设示范标杆。加强数字平台及相关软硬件设施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数字办),新涵工业集中区

(二)规划提升专项行动

1.开展工业用地建档上图。各园区工业用地规模、建筑规模、企业布局、综合效益、已开发情况、可利用情况、拟新拓展情况等逐一建档,全面摸清工业用地现状和拓展空间为客商接洽投资,提供公开透明的招商要素信息。各园区工业用地、建筑规模、企业信息档案含空间坐标2024年5月前报送市园区办2024年6月前将工业用地信息对接全市一张图。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编制园区总体规划。积极衔接上位规划和有关规定,以重新核定主导产业、用地面积为契机,落实开发区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的要求,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实行差异化发展,确定整合后的园区及拟新拓展区域的空间四至,划定产业发展区、管理服务区、商业服务区、居住生活区等功能区布局。要严格实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多规合一 ”和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统筹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因素,科学编制、修编园区总体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2024年8月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2024年10月前完成规划环评。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涵江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新涵工业集中区

(三)产业提级专项行动

1.完善创新体系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创新一批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公共研发检测平台、行业联合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科研机构、行业领军人才在园区设立研发机构、产学研基地、科学家工作站等。到2026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3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人社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支持构建园区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多维度的品牌雁阵。鼓励园区积极参与食品、工艺美术等制造业区域品牌建设,为园区企业创牌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推动园区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数字经济示范、职业技能人才培育、水效“领跑者”等领域争创省级以上品牌 荣誉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人社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3.深化数字赋能转型。推进数字专员入企行动和“智改数转”诊断服务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智改数转”试点建设,以食品、鞋服、装备等产业为重点,推行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推广“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联合区内服务商及相关院校建立完善数字专员制度,到2026年,推动数字专员挂钩服务100家以上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滚动实施 20项以上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企业上云用云。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数字办),新涵工业集中区

4.推进绿色循环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持续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型,发挥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引领作用,争取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有新突破。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涵江生态环境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5.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方向,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做优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统筹发展相关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各类企业分工协作、协同高效的产业集群。要整合连片开发区域,积极培育新能源、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争取产业集群列入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每年滚动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支持园区企业扩产线、提产能、增品种、脱瓶颈。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6.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各园区要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倍增、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强化动态管理、重点监测、精准指导和全链条培育,构建“小升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领军链主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并购扩张、市场拓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模式创新、提质增效。开展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发挥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嵌入式发展。推动创建市级“专精特新”园区。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四)效益提增专项行动

1.开展“亩均论英雄”。完善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和差别化政策机制,逐步推动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全覆盖。按照“扶强、帮困、促中间”分类指导帮扶,发挥亩均效益领跑者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实施“标准地”出让改革。根据莆田市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指标合理设置“标准地”出让方案。园区管理机构要与竞得人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组织有关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核实、生产运行等四个阶段的全过程监督管理。2026年前,莆田高新区核心区全面推行新供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区税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3.加快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利用。2024年5月前,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低效用地评价标准,完善低效工业用地改造类型、模式、措施、审批流程等机制。制定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和处置清单,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科学制定“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引导采取“工改工”、临时功能变更等方式“腾笼换鸟”。2026年前,力争全盘活1000亩以上低效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4.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和闲置厂房盘活。鼓励土地权利人、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采取自主、联合、转让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闲置土地,推动产业升级、功能提升。各园区全面摸底闲置厂房,建档立册,滚动管理,利用亲清惠企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对接需求,加强引进项目审核把关,高质量推动“二次招商”。2026年前,全区力争清理闲置土地120亩以上,盘活闲置厂房10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新涵工业集中区

5.鼓励小微产业园建设。围绕食品、鞋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按照“开发、运营同步谋划,建设、招商同步推进,新建、改造同步实施”的思路,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用地建设一批小微产业园。在符合投入产出标准的基础上,各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入园标准、扶持政策、退出机制,引导小微企业集聚集中发展。2026年前,全重点推进建成运营4个以上小微产业园,投用3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集聚企业40家以上。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招商服务中心、财政局、涵江生态环境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6.强化招商引资。各园区要根据产业定位,编制产业招商图谱,开展靶向招商、链式招商,重点引进一批适合本地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园区联动,协助园区成立招商专班,创新招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借助我市在北京、深圳、上海等驻点招商机构的招商前沿阵地作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创新“轻资产、重资本”招商、产业基金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模式。建立招商项目评估机制,各重点产业发展暨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业指导把关。探索建立产业转移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园区合作共建,引导布局分散的产业集中发展,通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分享经济指标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力争莆田高新含一区多园每年新签约1个以上合同投资超 30亿元产业项目,全每年新签约产业项目投资2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招商服务中心、发改局、工信局,区各重点产业发展暨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新涵工业集中区

(五)基础提档专项行动

1.着力强化基础配套。把园区基础设施作为拉动工业投资的重要内容。各园区要对标“九通一平”和“十个一”配套要求,策划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包,补齐基础短板,强化功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发展。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集中供热等企业共性需求,在园区搭建共享公共平台。到2026年,现有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新拓展园区具备承载项目落地要求,园区内可满足生产生活配套需求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涵江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局、文旅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提升生态环保水平。根据《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按照“四全一明”要求,推进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涵江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住建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优化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场景5G覆盖,加快建成覆盖重点产业聚集区的“双千兆”高速网络。推动市级鞋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工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六)服务提质专项行动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建立靠前服务、交地即交证、开工服务配套、验登合一等改革工作机制,为园区建设项目提供全链条集成式服务。完善区域评估机制,高新牵头统一对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等事项进行区域评估,鼓励开展“多评合一”、联合评估,园区内投资项目共享共用评估成果。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发改局(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涵江生态环境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2.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莆田高新区要建立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模式,落实政策直达快享机制,提供一站式服务,辐射“一区多园”。各园区要围绕创新创业孵化、产教融合等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引进和培育工业设计、法律咨询、人力资源、金融赋能、培训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机构,丰富服务业态,扩大服务半径,提高服务便利。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金融工作中心,新涵工业集中区

3.加强融资服务保障。支持园区创新产融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互动平台,对接金融机构创新“园区贷”等融资业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积极推广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及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结算、承兑、贴现等银行业务,加强企业融资保障。支持园区企业利用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股改上市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完善“白名单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做到见贷即保,逐步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园区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金融工作中心、财政局、工信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4.创新园区引才机制。建立园区人才需求信息库,实施园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经人社部门认定后,可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行高校等科研事业单位与园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双聘”办法,支持园区用好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区人社局,新涵工业集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促进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工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涵江生态环境、招商服务中心、莆田高新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等有关单位及各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重大事项。理顺园区开发区管理职责,选优配强配足干部队伍,加强园区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直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财政资金、干部队伍等保障。各园区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扎实做出成效。

(二)强化考核评价。在国家级高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基础上,组织莆田高新区参与全市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按照每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级以上开发区含一区多园年度考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并报送委组织部作为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

(三)强化总结评估。适时开展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梳理先进典型经验案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互比互看、互学互鉴,结合实际探索、总结、提升、固化、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于符合本地实际的新举措新方法,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有序推进,打造有莆田特色的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范本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相关套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按年度滚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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