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愿退还给村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建[1998]字第040265号,权利人为黄瑞宇,对其名下坐落涵江区白沙镇龙西村荔壁3号,其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荔集建[1998]字第040265号,使用权面积为139.65m2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宗地四至:
东:以本墙往外基距0.2m滴水线为界,界外邻杂地。
西:以本墙往外基距0.2m滴水线为界,界外邻路。
南:以本墙往外基距0.5m滴水线为界,界外邻山地。
北:以本墙往外基距0.2m、4.93m、0.2m滴水线为界,界外邻埕。
以上通告,凡单位或个人与原宗地使用权人有供借贷关系、经济纠纷或其他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逾期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若因此而遗留有关土地权源证件及证明一律无效,自行注销,特此通告。
莆田市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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