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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涵江区财政局 时间:2025-01-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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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期间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

  我局及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方案,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的原则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制作成服务指南,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把进驻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清单事项,已实现业务可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可邮寄送达。

      (二)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      

  一是涵江区政府采购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招标39个项目,预算金额6315万元,成交金额6022万元,节约资金293万元,节约率4.63%;网上超市成功采购179次,成交金额235万元,全年采购总金额6257万元。节能节水专项统计100%、环保专项统计均100%。

  二是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做好《202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情况》的公布工作。2023年度有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全区共有80个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前全部完成202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的公布工作。

  三是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2024全区共有39个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到位。

  四是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制度建设。一方面按照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提高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性,及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文件,细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的营商环境工作。另一方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按照采购预算、采购“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采购流程,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第三,为便于中小微企业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准备,要求各采购单位按(涵财购〔2020〕9号)和(涵财〔2021〕60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第四,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30天内),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确保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第五,市场满意度调查情况,2024年,我区共有39个完成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区采购办通过项目业主对市场满意度进行电话调查,从部分采购人反馈的情况来看,供应商可能存在不满意主要原因有:“很多项目资金没有支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守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聘请涵江区云格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查工作股进行预审查,避免出现退回修改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

  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闽财监〔2024〕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闽财监〔2024〕5号)文件,重点整治 2023年以来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1+X”专项督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安置房补差款清查,及时抓好补差款清缴入库,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安全,推进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强化规划落实并组织学习培训。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主要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列入年终述职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财政普法培训班,局领导班子和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更好的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服务。

  三、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98%干部达到本科文化,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是行政执法明显规范。2024年以来,在各类专项检查的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类案件依托工商局的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法制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进行公布,各类监督检查结果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行政审批项目明显精减。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的原则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制作成服务指南,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把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清单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资格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变更登记”已实现业务可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可邮寄送达。

  四是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我局根据财政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满意度有了显著的提高。

  四、存在问题

  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些的不足。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财政部门作为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经费保障任务繁重,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和采购执行过程还不够完善。由于受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的影响, 政府采购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采购单位无法统筹安排好全年采购预算,特别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使用单位资金安排的采购计划,采购预算调整较多。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力度不足,无法按时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不够熟悉,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理解不透,意向公开、电子合同及时签订等工作需时刻提醒,特别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没有灵活确定法定采购方式,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直接影响公开招标的成功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政府采购“一体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文件精神,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按照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认真编制采购文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高面向中小企业切实支持中小企业稳步发展。切实优化政府政府营商环境采购工作,按照市采购办和区营商的要求及时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特别对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13个监测事项中比较容易被扣分的事项即时监管即时督促。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加强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全区通报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公告、结果公示、合同公示、意向公开、面向中小企业公开等工作,确保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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