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期间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
我局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朱永胜为组长、副局长陈志军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涵江区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具体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方案,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的原则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制作成服务指南,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把进驻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清单事项,已实现业务可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可邮寄送达。
(二) 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采购的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制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文件,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领域的制度建设,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及时出台了《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涵财购〔2023〕1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涵财购〔2023〕3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工作的通知》(涵财购〔2023〕7号)等文件、《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涵财购〔2023〕9号)等文件、《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政府采购指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涵财购[2023]10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纠纷调解机制的通知》(涵财购[2023]12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成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的通知》(涵财购[2023]13号)、《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场地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从制度上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及时通报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市采购办关于政府采购系统抽查情况的通报,我局及时发出文件涵财购[2023]6号、涵财购[2023]8号和涵财购[2023]11号进行通报。对涵江区秋芦镇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共十六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提前采购意向公开”、对涵江区教师进修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存在“合同签订超时”和涵江区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 “涵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存在“合同签订超时”、涵江区实验小学政府采购“涵江区实验小学分校配电项目”存在“未签订电子合同的项目”等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各单位也写了反馈意见,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严格执行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守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凡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聘请涵江区云格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前送区司法局备案审査工作股进行预审查,避免出现退回修改情况。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工作。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
(六)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
(七)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深化财政资金监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整治 2022 年以来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暂付款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9个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1+X”专项督查,开展“三公支出”检查;及时开展安置房补差款清查等,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安全,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八)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为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力。我局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稳经济、促发展,切实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
(九)强化规划落实并组织学习培训。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主要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列入年终述职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财政普法培训班,局领导班子和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更好的为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服务。
三、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98%干部达到本科文化,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社会公众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二是行政执法明显规范。2022年以来,在各类专项检查的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类案件依托工商局的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法制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进行公布,各类监督检查结果通过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三是行政审批项目明显精减。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的原则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制作成服务指南,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把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清单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资格审批”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变更登记”已实现业务可网上审批,办理结果可邮寄送达。
四是信访案件明显减少。我局根据财政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对批转到各相关股室处理的信访问题,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满意度有了显著的提高。
四、存在问题
我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上,还存在一些的不足。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财政部门作为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经费保障任务繁重,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法制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和采购执行过程还不够完善。一是采购计划编制不够完整,由于受预算资金安排的影响, 采购单位没有统筹安排好全年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调整较多。二是有些单位、有些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且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采购知识、采购程序等业务水平不够高,采购队伍的法治意识、廉政意识不够强等。三是按《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存在有些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够及时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五)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规定。一是健全内控机制。首先加强对采购审批、信息公告、开标评标等重点环节的卡控,建立内控机制,加大群众监督机制,形成全员齐抓共管氛围,从制度上规范了采购行为。二是健全自律惩戒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勤廉从业、依法采购意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增强其抵御商业贿赂的能力,自觉抵御商业贿赂侵袭。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及时做好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全区通报,并抄送区效能办、区营商办,切实提高我区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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