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有关规定要求,鉴于近三年辖区内风险源有所变化、应急指挥机构成员需要调整、应急资源需要更新等因素,决定对《莆田市涵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进行修编。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高全区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解决问题
进一步提高涵江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四、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涵江区境内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莆田市涵江区内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赤潮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按照《莆田市涵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照《涵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工作按照《莆田市涵江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七、主要内容
预案从总体上阐述事件的分级、应急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应急职责,制定应急响应、措施等基本程序。
在内容结构上,《预案》共包含9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附件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庄
联系方式:0594-3551303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号12层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