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涵江国税稽查局2008年第一季度案件查处结果公开
1、莆田市涵江区丰山建材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追缴该厂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少缴的增值税款共计3159.9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厂滞纳的增值税税款3159.96元,按日按规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厂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销售应税货物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3159.96元行为,处以半倍的罚款即1579.98元。
2、莆田市涵江区时代汽车护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部2005年-2007年不按规定保管福建省货物销售普通发票(百元版及千元版) 存根联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3、莆田市涵江区金山针车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行2006年不按规定保管福建省货物销售普通发票(百元版及千元版) 存根联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4、莆田市涵江区宏大鞋面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追缴该厂所偷的增值税27149.31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滞纳的税款按日按规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厂所偷的税款处以半倍的罚款13574.66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厂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和保管发票存根联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5、莆田市涵江区炳坤窗帘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行2005年-2006年不按规定保管福建省货物销售普通发票(百元版及千元版) 存根联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
6、莆田市涵江区力昇鞋材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追缴2007年10月-11月份你厂少缴的增值税1081.58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厂滞纳的增值税税款1081.58元,按日按规定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厂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收取加工费不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1081.58元行为,处以一倍的罚款即1081.58元。
7、莆田市涵江区金辉纸箱机械有限公司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对该公司2005年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少申报机械修理费及销售收入57393.16元,追缴增值税9756.83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应补缴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4303.85元和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4565.77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上述少缴的增值税9756.83元,应分别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以所偷税额半倍罚款即9313.23元。
2008年第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
1-3月份,我局组织税收收入13566万元(包括免抵调库5100万元),同比增收769万元,比增6.01%,完成市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53500万元(免抵调库14000万元)的25.36%,快序时进度0.36个百分点,超收191万元。
1-3月份,组织税收直接收入8466万元,同比增收129万元,比增1.55%,完成市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39500万元的21.43%,慢快序时进度3.57个百分点,短收1409万元。
1-3月份,组织政府任务口径收入13157万元,比去年同期12038万元增收1119万元,比增9.3%,完成政府下达年度计划任务54000万元的24.36%,慢序时进度0.64个百分点,短收343万元。
2008年第一季度经费支出 2008年第一季度车辆费用
项 目 |
金 额 |
车辆费用 |
65430.50 |
其中 : 燃料费 |
19290.10 |
保险费 |
21851.40 |
维修费 |
6681.00 |
过桥过路费 |
2637.00 |
养路费 |
14501.00 |
安全奖 |
|
车上用品及洗车费 |
470.00 |
司机工资 |
11700.00 |
|
行驶公里 |
耗油(升/百公里) |
燃料费 |
维修费用 |
过桥路费 |
养路费 |
车上用品及洗车卡 |
保险费 |
安全奖 |
本季合计 |
闽B10050 |
6308 |
13.776 |
4477.88 |
1445 |
529 |
2400 |
300 |
|
|
9151.88 |
闽B12623 |
5051 |
9.43 |
2403.35 |
2500 |
236 |
1200 |
25 |
3465.88 |
|
9830.23 |
闽B12628 |
6766 |
9.6467 |
3329.72 |
1346 |
218 |
1200 |
|
4007.18 |
|
10100.9 |
闽B09937 |
0 |
|
|
330 |
|
|
|
5981.89 |
|
6311.89 |
闽B15215 |
2581 |
23.8256 |
1725.81 |
540 |
200 |
3600 |
|
3391.12 |
|
9456.93 |
闽B052723 |
5988 |
9.1883 |
2959.5 |
|
979 |
1301 |
|
|
|
5239.5 |
闽B89131 |
3518 |
14.8397 |
2486.25 |
520 |
|
3600 |
145 |
|
|
6751.25 |
闽B16271 |
4329 |
8.5291 |
1907.59 |
|
475 |
1200 |
|
5005.35 |
|
8587.94 |
合计 |
34541 |
|
19290.1 |
6681 |
2637 |
14501 |
470 |
21851.42 |
|
65430.52 |
负责人:任金表 经办人:方梅婷 联系电话:3599060
莆田市涵江区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