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2007年第四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1、督促5个新建组织活动场所的村加快装修进度,在10月份全部投入使用;2、为全区1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备新办公家具和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并举行办公家具制作招投标,现已全部运到各村;3、抓好党刊发行征订工作,目前全部完成征订工作任务;4、对全区在外民营企业家暨非在学留守子女情况进行重新普查;5、做好全区1—12月份发展党员工作统计,汇总全区各党(工)委开展“提高四种能力,践行八种作风,发挥骨干作用”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总;6、配合区委农办组织召开了第二批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工作汇报会;7、召开全区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大,服务新农村”住村入户活动动员大会,并做好业务指导和情况汇总、信息编辑工作;8、做好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热线答复、反馈工作;9、督促各党(工)委做好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10、做好外出党员、外来党员摸底、统计工作;11、组织区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各乡镇组织委员和三个试点村党支部书记去南平实地考察该市农业局财务计算机监管系统和延平区西芹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运行情况;12、制定关于赴南平市参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考察报告提交区委研究;13、做好2007年度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14、组织慰问困难党员;15、制定2007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标准;16、做好反腐倡廉经验交流材料;17、干部任免:42名科级干部任免职、3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18、做好公开选拔工作:公选职位、方案的确定和宣传发动、笔试、体检、面试、考察、调研、票决、任职;19、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拔尖人才的考核工作;20、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乡镇长任职复核和部分处级干部提拔考核;21、学习贯彻《条例》五周年视频讲话精神;22、协助市组做好16名选调生军训和培训工作;23、会同区委党校举办2007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前期准备工作;24、做好外县区来涵江挂职接待工作;25、做好社青劝访、接访工作;26、做好干部请销假督查和情况通报工作;27、做好在外优秀人才和市拔尖人才收集汇总工作;28、出国境审批、护照管理:办理了1名人员的出国境审查审批件和10名人员的因私出国申请表;29、编辑新一期科级干部花名册、干部简介;30、配合市组组织15名科级干部参加莆田预备役团活动;31、上报2008年春季公务员和选调生计划;32、做好干部档案工作(查档、调档、整档);33、准备好2007年度考核的前期工作;34、做好外地市干部挂职鉴定工作;35、完成全区公务员统计及干部统计工作;36、督促指导挂钩乡镇做好项目工作;37、做好组工信息报送工作;38、深入梧塘镇九峰村调研;39、党支部组织生活;40、做好2007年组织部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

第四季度业务经费开支情况

项            目

金额(元)

备        注

办公活动经费

17304.2

 

接待费

16779.0

 

会务费

21161.2

 

征订2008年党报党刊

19010.9

 

车辆开支

8885.0

汽油6000元,百公里油耗12升,车辆修理材料费2885元

旅差费

2859.0

 

公开选拔干部开支

26491.0

 

领导干部通讯费

1320.0

 

人才补助

300

 

合             计

114110.3

 

第四季度区委任免干部情 

李舒翼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王玲芝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雷国振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李建民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武志鸣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白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杨保森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李新伟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孙红卫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刘红光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王云才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李振中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肖胜利同志挂职任中共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两个月。免去施清芳同志的涵江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魏志华同志的涵江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魏志华同志的中共涵江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杨呈桃同志退休,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同意施文年同志退休,并同意提名免去其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任科员职务;同意林兰玉同志退休,并同意提名免去其涵江医院副院长职务。三位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郑志洪同志任涵江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处副主任职务。龚桂林同志任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根据莆委编办〔2007〕51号文,莆田市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升格为正科级,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名:陈凤潘同志任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涵江区经济贸易局主任科员职务;陈炳寿同志任涵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19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杜清森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时间2年。免去吴琳华同志的涵江医院工会主席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柯兆荣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职务;姚志钦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任涵江区教育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正科]职务、提名免去其涵江区人民政府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黄福安同志任涵江区文学艺术联合会主任科员,免去其涵江区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席职务; 李勇同志任中共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提名任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场长,免去李勇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陈文亮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场长职务;聘任张亚林同志为中共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聘期三年,自2007年11月算起),免去其中共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黎晗同志任涵江区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席,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职务;李黎阳同志任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提名免去其涵江区白沙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黄金高同志任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大洋乡委员会委员、计生副书记(挂职)职务;免去黄云鸿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免去李清泉同志的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姚明龙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去其中共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委员职务;免去郑金和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职务。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郑忠贤同志退休;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苏玉庆同志任涵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其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免去其兼任的涵江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免去黄如荣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按法律程序办理。并决定:免去黄如荣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郑明武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林建良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邱凤梅同志任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免去其中共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作委员会计生副书记[挂职]、委员职务;柯逸峰同志任涵江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张国顺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兼涵江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涵江区秋芦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涵江区秋芦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何继成同志任涵江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涵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李  滨同志任莆田赤港华侨农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李正全同志任涵江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郭建明同志任涵江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林天喜同志任涵江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瑞芳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涵江区白沙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吴备军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涵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曾文烟同志任中共涵江区白沙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提名免去其涵江区涵东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主任职务;姚天平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提名免去其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职务;陈文火同志任涵江区涵东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主任,提名免去其涵江区水务局主任科员职务;苏文龙同志任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12月3日上午召开,吴备军、曾文烟、姚天平等3位同志在投票表决中得同意票数均超过应到会区委委员数的半数,根据《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对部分乡镇街道政府正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的规定,吴备军同志为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曾文烟同志为涵江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姚天平同志为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主任人选。佘隽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职务。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龚金耀同志退休;提名免去该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职务,请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意翁金星同志退休。两位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侯国城、李智等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侯国城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2006年12月)算起;聘任李智同志为中共涵江区供水管理处委员会委员、中共涵江区供水管理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聘期三年,自2006年6月起算);郑荔明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建忠同志任中共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主任(试用期一年);林梓雄同志任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涵江区萩芦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曾剑伟同志任中共涵江区萩芦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吴玉琴同志任中共涵江区萩芦镇委员会委员、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庄边镇委员会计生副书记[挂职]、委员职务。潘福来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杨国忠、郑少友、肖春贵等3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名:杨国忠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2006年5月)算起;郑少友同志任涵江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副科],任职时间从试用期(2006年12月)算起;肖春贵同志任涵江区供水管理处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2006年12月)算起;卞凯欣同志任涵江区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挂职]职务;聘任凌文东同志为涵江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处副主任职务;彭剑飞同志任涵江区白沙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免去其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免去杨文虎同志的涵江区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免去黄鹤翔同志的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挂职]职务。

第四季度区委组织部研究干部工作情况

确定大洋乡柯碧飒、涵东街道吴淑贞等二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年9月起计算;根据莆委组参[200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录用黄祖英、关冰姿等2位同志为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林志峰同志任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免去郑子铖同志的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邓建庭同志系涵江区府办科员、200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因工作需要,该同志拟调到市经贸委工作,调动事宜已征求市组意见。确定区红十字会朱芳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年12月起计算。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姚文瑞同志的学历更改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蔡鸿飞同志的学历更改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许榕兴同志的学历更改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郭孙涵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学。因人事变动,经区委同意,提名杜清森等10位同志为区七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杜清森(区委副书记);刘天星(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志峰(梧塘镇党委书记);吴彩萍(新县镇党委书记);陈奋强(涵西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亦林(三江口镇人大主席);陈天章(新县镇人大主席);郭德芳(涵西街道人大办主任);陈文火(涵东街道人大办主任人选);彭剑飞(白沙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负责人:董励华                                        经办人:李明贵                                       联系电话:3597630

 

  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             

○○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