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一、人事任免
王锦龙任莆田市涵江区票据管理所副主任;
庄少豪任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
周晟任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
方育生任莆田市涵江区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
吴洪水兼任莆田市涵江区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郑秀凤兼任莆田市涵江区价格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林海兼任莆田市涵江区价格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郭秀兰任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姚冠清任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卫生院院长;
杨黎明任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卫生院副院长;
吴学伟任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卫生院副院长;
刘光耀任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卫生院副院长;
汤晋辉任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卫生院副院长;
陈国尧任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卫生院副院长;
黄金富兼任莆田市涵江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正富任莆田市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
林峰任莆田市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股股长;
林素卿任莆田市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会计股股长;
魏国荣任莆田市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股股长;
黄德华任莆田市涵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股股长。
二、辞职、辞退
同意平民医院干部郑霞、施丽娟、妇幼保健院干部黄庆义、秋芦卫生院工人黄建伟、文化稽查队合同制工人林新涵、区国库支付中心干部柯志伟辞去公职。
给予涵江医院邱美珍行政撤职处分。
三、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1、划拨2007年度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36720元。
2、给予103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健康体检费20600元。
3、给予部份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困难补贴47320元。(其中企业待岗军转干部6人29716元,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军转干部6人17604元)。
四、新增人员情况
经2007年12月4日上午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名军转干部安置在涵江森林公安分局白沙派出所;9名协议大专入伍毕业生退伍安置在秋芦、白沙、庄边、新县、大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意刘杜芬等8名干部调动。
五、职称工作
同意公布翁锦华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确认黄清娟等74位同志中教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确认陈彩娟等31位同志小教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公布陈朝霞等3位同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公布梁爱军等10位同志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公布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六、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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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金额(元) |
项 目 |
金额(元) |
代收经济师考务及书费 |
8077 |
邮电费 |
4492.67 |
专技人员评审费 |
18000 |
接待费 |
7251.00 |
继教工作继费 |
13730 |
社会保障费 |
207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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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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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边镇滁洋村栏水坝补助费 |
1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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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费用(闽B-10027) |
248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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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车辆燃料费 |
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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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靠费等 |
39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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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378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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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 |
37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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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补贴 |
7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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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费 |
83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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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里耗用 |
12升 |
合计 |
39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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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06.01 |
负责人:姚维扬 经办人:吴培珍 联系电话:3597841
莆田市涵江区人事局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