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第三季度完成的工作
1、组织慰问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在“七一”期间,组织慰问建国前的老党员、农村和企业下岗失业困难党员,下拔各乡镇(街首)党(工)委慰问金66000元。
2、组织新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在7月初分四个考场,组织
3、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7个党(工)委1000多名党员干部(包括
4、做好全区村(居)干部参加保险情况调查和社区党组织服务情况调查摸底。
5、做好第一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总结和第二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的选派工作。
6、组织召开全区上半年党建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全区党建工作任务。
7、选派14名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组织举办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此次培训班主要以集中授课、交流座谈、观看电教片等形式进行。
8、会同区农办举办第二批驻村任职党员干部业务培训班,并做好每位驻村任职党员个人表格的收集工作。
9、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常用文件选编资料的收集工作。
10、做好7-9月份发展党员数量的统计及通报工作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情况。。
11、重新制定新的党员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员电化教育记录薄、党委会记录簿,并发放给全区所有党组织。
12、督促各党(工)委全面完成第三季度党费收缴工作。
13、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乡镇新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14、对全区18个新建组织活动场所的村进行办公设备情况调查摸底。
15、指导各党组织开好“提高四种能力、践行八个作风、发挥骨干作用”学习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16、督促5个新建村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装修进度。
17、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1-9月份全区共发展新党员350名。
18、继续抓好社区、机关、学校等党建工作。
19、干部任免:协助区委办理1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任免职、3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研究决定9名股级干部的任免;
20、11位干部转正定级和6名干部公务员登记工作;
21、做好公开选拔前期工作:公选职位、方案的确定和宣传发动;
22、会同区人事局做好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
23、制定2008年干部工作计划;
24、做好学习贯彻《条例》五周年视频讲话精神;
25、做好2007年6名选调生接收和安置工作;
26、做好省公务员法检查工作;
27、会同区委党校举办2007年第二期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共有48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
28、做好选调部分干部参加省、市党校、干校培训工作: 1名科级干部参加省自机关挂职锻炼;2名处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干校培训;
29、协助上级组织部做好挂职处级干部的考察鉴定工作。
30、抽调科级干部参加预备役训练、考核;
31、做好社青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
32、做好干部请销假督查工作;
33、做好在外优秀人才收集汇总工作;
34、出国境审批、护照管理:办理了14名人员的出国境审查审批件和11名人员的因私出国申请;
35、组织干部参加在莆田市召开的中组部组织的干部民意测评大会;
36、协助区委做好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的召开;
37、编辑新一期科级干部花名册、干部简介;
38、做好干部档案工作(查档、调档、整档)。
39、督促指导挂钩乡镇做好“奋战双月、冲刺双百”工作;
40、做好组工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季度业务经费开支情况
办公活动经费:36928.4元
接待费:18501.6元
会务费:6618元
驻村干部补贴:680元
支部活动费:244.8元
培训费:13193.5元
旅差费:3328元
区委提高“四种能力”理论研讨论文奖励:3260元
车辆开支:12404元(汽油6000元,百公里油耗12升,车辆修理材料费3184元,车辆保养、轮胎3220元)
领导干部通讯费:3040元
人才补助:300元
合计:98498.3元
第三季度区委任免干部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姚金华同志退休;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潘淑贞同志任共青团涵江区委书记时间从2005年10月算起。
免去郑庆伟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骞军生同志挂职任涵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助理。挂职时间从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
接闽委干〔2007〕239号、莆委干〔2007〕172号文件通知,经省委研究决定:阮开森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委书记。免去林庆生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阮开森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党校校长。
林庆生同志不再兼任中共涵江区委党校校长职务。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159号文件通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陈文泉同志退休。并决定:免去陈文泉同志的涵江区政协调研员职务。
林建中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委员、副书记;
张金仁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委员;
刘天星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委员;
姚文瑞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委员;
翁国新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委员。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徐炳麟同志退休,免去徐炳麟同志的涵江区文化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三季度区委组织部任免干部情况
经研究同意新县镇党委提出的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主席候选人:林炳珠
副主席候选人:陈淑芳
请按妇联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如与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不一致,报区委组织部批准。非行政编制的人员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经研究同意白塘镇党委提出的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主席候选人:陈美娟
副主席候选人:陈秀凤
请按妇联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如与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不一致,报区委组织部批准。
曾国辉同志任共青团白塘镇委员会副书记。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陈翁熹同志任共青团国欢镇委员会书记。免去林一程同志的共青团国欢镇委员会书记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经研究同意秋芦镇党委提出的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主席候选人:李爱琴
副主席候选人:林爱珍
请按妇联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如与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不一致,报区委组织部批准。非行政编制的人员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确定白塘镇林淼鑫、秋芦镇邱玉勇、庄边镇杨智源、法院郑荔琼、潘福来、检察院林健全等六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年7月起计算。
确定林春琼、蔡国宾、郭连科等三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年9月起计算。
建议免去黄鹤翔同志的涵江区国欢镇科技副镇长职务。
确定吴培聪、陈国贵等二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年9月起计算。
经办人:李明贵
单位负责人: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