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一、人事任免

姚天平兼任莆田市涵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孔俊欣兼任涵江区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主任;

黄振强任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主任;

钱金存任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陈朝霞任涵江区三江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玉水任涵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彭剑扬任涵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耿任涵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陈国清任莆田平民医院副院长;

翁海展任莆田市涵江区中医院副院长;

林金任莆田市涵江区城区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免去杨元聪涵江区城区卫生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国清涵江区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二、辞职、辞退

同意涵江医院干部陈义、张志明、陈信忠、陈泽萍、工人李高等5人,平民医院干部黄志新、徐志峰、工人林荣玉等3人、江口卫生院干部刘国章、工人姚清雄、林淑銮,梧塘卫生院干部方忠建、妇幼保健院工人梁喜雪、三江口镇经济开发中心干部郑超群、涵江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工人陈少晶辞去公职。

同意给予江口镇长期离岗干部翁逸华、蔡玮、陈玉成、郑志香、陈育红、李秀军、程明晞、林武、黄海山,梧塘镇林文志、刘建生、吴光定、陈震、蔡剑华等14位按辞退处理,解除与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新增人员情况

12007724经区委召开五套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同志按照招考方案的要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余竞军、林庆金、沈建前、吴容容、吴美琳、蔡少辉、范将、黄芬芬、郑吴芄、朱彬彬、陈聪、曾美叶、陈虹、张艳霞、陈林峰、陈丽冰、姚斌、邓素贞、林东、郑惠娟等20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2007716815,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为促进山区乡镇工作人员合理流动,同意山区5个乡镇许玉粦等24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流动到平原工作。

32007727下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本科学历安排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安排在企业单位”的基本原则和调配单位编制紧缺情况,同意林杰星等63名大学本科毕业生,黄玉平等3名卫技人员及陈力伟等20名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调配。

42007815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根据区政府[2007]年第12号常务会议纪要认定的原则,同意困难户及机关干部子女赵涵荔等25人安排到山区事业单位工作,同意区建设局钱金存等9人调动到其下属单位工作。

四、职称工作

同意公布确认郑宗钦等5位同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公布锦江中学李春莺、莆田十四中陈蓉等2位同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公布林国勇等30位同志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公布邱金灿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同意公布洪淑叶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五、第三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金额(元)

项   目

金额(元)

无收入

 

设备购置费(空调及电脑)

19197

 

 

差旅费

318

 

 

邮电费

8281.61

 

 

会议费

1171.90

 

 

接待费

7174.4

 

 

慰问费

4747

 

 

白沙镇村道补助

5000

 

 

乒乓球比赛费用

5761

 

 

培训费

615

 

 

车辆费用(闽B-10027

7917

 

 

其中:车辆修理使用费

5182

 

 

司机补贴

735

 

 

汽车燃料费

2000

 

 

百公里耗用

12

合计

 

 

60182.92

   负责人:姚维扬  经办人:吴培珍  联系电话:3597841  

 

 

 

莆田市涵江区人事局      

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