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2007年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的推荐工作;

2、做好党的工作会议相关材料;

3、做好2006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工作,制定2007年各基层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4、制定涵江区2007年组织工作要点;

5、做好2007年度区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学习材料和征求意见等相关准备工作;

6、做好迎接省、市对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7、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抓两头、促中间”,重点抓好典型示范推广;

8、组织各相关部门调研村干部工资报酬和养老保险问题,出台《涵江区村级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涵江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二份文件,做好村主干工资报酬发放的审核工作;

9、联合区委农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10、制定下发《涵江区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意见》,分解落实2007年发展党员指导性任务;

11、加强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开通流动党员服务热线6968252

12、组织参与全区3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试点工作千分制考评工作;

13、对全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06年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村进行验收,做好2007年准备建设的村的前期工作;

14、做好驻村任职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筹划驻村任职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15、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和电教片的发行工作;

16、协助做好区人大、政协两会有关会务和大会选举计票等工作;

17、继续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筹划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18、调整充实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筹划成立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

19、继续抓好社区、机关、学校等党建工作;

20、做好2006年度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21、做好2006年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22、做好部分科级干部调配工作;

23、办理部分干部学历更改、退休手续;

24、做好2003-2006年干部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25、做好群团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工作(文联、社科联、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工会、残联、计生协会、台联、科协、侨联共30)

26、做好处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学时登记等工作;

27、做好社青信访工作;

28、做好部分干部出国()工作;

29、做好2007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安排;

30、收集、审核、上报非公挂职材料;

31、按照区委分工,深入挂钩企业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3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3、抓好本部人员的教育管理;

34、做好困难党员、困难户、困难人才、困难社青人员、困难选调生、驻村干部等人员的慰问工作。

 

第一季度业务经费开支情况

慰问驻村干部:22965

办公活动经费:20566.7

接待费:21559

会务费:23628

旅差费、培训费:13911

干部档案整理费:5285

慰问困难人才:5000

领导干部通讯费:1260

部工会活动费:2860

“三八”节活动费:600

车辆开支:8570元(汽油6000元,百公里油耗12升,养路费1200元,

车辆保养修理费1320元,驾驶证换证等50元)

合计:12620.47

 

第一季度区委任免干部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王玉瑞同志退休;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职务。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30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涵江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及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候选人:潘春玉

副主任候选人(4)

周如敏、黄立平(兼职)、邹文波、陈志华(兼职)

二、区人民政府

区长候选人:阮开森

副区长候选人(7)

黄松林、林永华、陈玉鹏、陈仍全、邹荔平、姚冰珊、吴健明

三、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法院院长候选人:张金仁

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天星

以上候选人请按有关法律程序选举后对外公布。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30号文通知,经市委研究决定,同意涵江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如下:

主席候选人:刘金发

副主席候选人(4)

郑明磊、王金炼、范元铨、林震辉()

请按《政协章程》履行程序后对外公布。

接莆委干〔200730号文件通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周如敏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接莆委干〔200730号文件通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陈仍全、邹荔平、姚冰珊等3位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周如敏同志不再担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并同意提名:吴健明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请按行政任免程序办理。

谢金东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接莆委干〔200730号文件通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范元铨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政协党组成员。谢金东同志不再担任莆田市涵江区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接莆委干〔200730号文件通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刘天星同志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徐国成同志不再担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涵江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组成名单,现通知如下(20名):谢涵生、甘盛恩、郑秀梅、洪凤麟、许文川、王光明、程启琦、杨延河、刘效忠、曾昭伟、翁金度、陈更新、高智英、翁奇任、林建平、杨元聪、黄玉坤、黄元通、李鹏飞、黄金龙。请按法律规定程序选举后对外公布。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涵江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候选人组成名单,现通知如下(43名):林志源、张辉亮、李向群、卢丽萍、林文俊、李永清、方国民、江启亮、郭立红、林兰玉、黄峻、王美妹、徐丽蓉、何黎仙、陈文金、王元铸、蔡金凡、林培松、姚志钦、郑伯祥、郭祖基、李进铭、姚金海、林俊杰、刘国泰、蔡奇龙、陈志高、曾国富、吴凤銮、姚金华、陈文开、林群、李锦华、方清水、林舜三、叶培盛、陈玉泉、黄友明、刘金枝、郑少斌、李国坤、关荣华、黄赛波。请按《政协章程》履行程序后对外公布。

林玉辉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少强同志任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施晨峰同志任涵江区经济贸易局局长;

苏玉庆同志任涵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柯健俊同志任涵江区教育局局长;

王美妹同志任涵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丁绮丽同志任涵江区监察局局长;

姚文瑞同志任涵江区民政局局长;

翁国新同志任涵江区司法局局长;

朱永恒同志任涵江区财政局局长;

姚维扬同志任涵江区人事局局长;

郑天和同志任涵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光荣同志任涵江区建设局局长;

林文清同志任涵江区交通局局长;

翁嘉勋同志任涵江区水务局局长;

关玉庆同志任涵江区农业局局长;

蔡文煌同志任涵江区林业局局长;

蔡黎凡同志任涵江区物价局局长;

孔令建同志任涵江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赵祥锋同志任涵江区卫生局局长;

林光亮同志任涵江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锦水同志任涵江区审计局局长;

何继成同志任涵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勇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磊同志任中共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涵江区监察局效能室主任;

刘鸿腾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佘荔琴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涵江区江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免去蔡文煌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蔡黎凡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丽琴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许磊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涵江区江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王美妹同志的涵江区总工会主任科员职务;

林培松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涵江区教师进修学校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郭德芳同志任涵江区涵西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主任。

免去姚天平同志的涵江区涵西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办事处主任职务。

姚天平同志任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郭文通同志任涵江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何益良同志任涵江区林业局主任科员;

许晓东同志任涵江区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

郑文凤同志任涵江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许玉坤同志任涵江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聘任林德兴同志为涵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聘期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免去郭德芳同志的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苏玉庆同志的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郭文通同志的涵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培松同志的涵江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晓东同志的涵江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文凤同志的涵江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陈丽琴同志任涵江区总工会副主席。

免去王美妹同志的涵江区总工会副主席职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卢金树同志退休;免去其中共涵江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职务。政治、生活待遇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陈振东同志退休。政治、生活待遇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并同意提名:免去陈振东同志的涵江区环保局主任科员职务。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10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吴建华同志任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副处级)。免去沈国顺同志兼任的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姚冰珊同志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如敏同志不再兼任中共涵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谢金东同志兼任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姚少锦同志兼任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许春煌同志兼任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曾德洪同志兼任中共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林志峰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书记;

陈文海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吴彩萍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委员、书记;

龚承恕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吴卫东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副书记;

蔡志尧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涵江区新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黄金聪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新县镇统战委员;

翁素美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陈奋强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吴备军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邹国富同志任中共涵江区商城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免去邹荔平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姚冰珊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文海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天章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新县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吴卫东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新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蔡志尧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新县镇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吴彩萍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范元铨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翁素美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商城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蔡黎凡同志的中共涵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翁素美同志任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备军同志任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国富同志任涵江区商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郑朝阳同志任涵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彩萍同志的涵江区涵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奋强同志的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翁素美同志的涵江区商城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文海同志任涵江区梧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承恕同志任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天章同志任涵江区新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免去林志峰同志的涵江区梧塘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免去陈文海同志的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免去龚承恕同志的涵江区新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免去李勇同志的涵江区三江口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职务。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728日上午召开,应到会区委委员28名,候补委员5名。实到会区委委员26名,候补委员5名。会议对涵江区部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共发出表决票26张,收回26张,有效26张。现把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1、表决梧塘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林志峰同志得同意票25张,不同意票1张,弃权票0张。

2、表决新县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吴彩萍同志得同意票2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3、表决涵西街道党工委书记拟任人选,陈奋强同志得同意票  25张,不同意票1张,弃权票0张。

4、表决梧塘镇镇长推荐人选,陈文海同志得同意票2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5、表决新县镇镇长推荐人选,龚承恕同志得同意票2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6、表决涵东街道办主任推荐人选,翁素美同志得同意票2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7、表决涵西街道街道办主任推荐人选,吴备军同志得同意票26张,不同意票0张,弃权票0张。

以上7位同志在投票表决中得同意票数均超过应到会区委委员数的半数,根据《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对部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的规定,7位同志的任用或推荐获得通过。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4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陈文泉同志任涵江区政协调研员。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52号文件通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黄天贵同志退休。

免去黄天贵同志的莆田市涵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刘鸿腾同志的中共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何黎仙同志的涵江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郑亦林同志任涵江区三江口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免去郑亦林同志的涵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周剑航同志任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委员。

肖汉林同志任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党工委秘书。

免去陈华同志的中共涵江区涵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党工委秘书职务。

免去蔡雅景同志的涵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保森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金卫东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许家书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三江口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肖广辉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国欢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闫国建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岳建河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梧塘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截止20075月。

黄金宝同志任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肖汉林同志的涵江区涵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吴永霖同志退休;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郑体富同志退休,免去其涵江区总工会主任科员职务;政治、生活待遇按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陈华同志任涵江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接中共莆田市委莆委干[200711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马燕同志挂职任中共涵江区委委员、常委,时间为20074月至20079月。

 

第一季度区委组织部任免干部情况

许玉坤同志拟任涵江区人防办副主任科员;

黄金聪同志拟任涵江区新县镇党委统战委员。

郑朝阳同志拟任涵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刘鸿腾同志的涵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

根据闽委办〔200692号和闽人发〔2006153号文件及市委组织部有关会议精神,经调查摸底,涵江区党群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199711以后进入机关的人员有5人,分别是区政法委林劲松、区工商联黄育梧、区文联林兆川、区残联吴超敏、区红十会朱芳。20071月中旬,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对以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在所在单位分布考察预告,并采取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参阅个人工作总结,查阅文书档案和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经考核,以上5位同志均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工作态度比较端正,工作积极性比较高,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经征求区纪委、检察院、计生、综治、安监等部门意见,没有发现以上同志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区委组织部和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上5位同志给予公务员登记或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现予以上报,请审批。

确定区委办梁鹏程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61229日起计算;确定区检察院黄良俊、陈良庆两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61231日起计算。

按照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文《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创办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是根据我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任职资格需要的一种教育形式。干部参加学习、考试合格,获得成人教育《专业证书》,是表明已达到了岗位所要求的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不能作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也不等同于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不得更改原有学历。”经研究,吴秀凤同志的莆田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秘书专业证书予以确认,但不更改其原有学历。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

  洪同志的在职大学法学学位予以确认;

陈金荣同志的学历更改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

刘健美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学;

林国钦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学;

林俊英同志的学历更改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

李振涵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专;

陈丽珊同志的学历更改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

阮咏敏同志的学历更改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

章林萍同志的学历更改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

经研究同意:许尾妹同志作为涵江区涵东街道妇工委副主任人选。

经研究决定:许妩见子 同志任涵江区白沙镇党政办主任;陈金耀同志任涵江区白沙镇党政办副主任。以上人员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经研究:决定柯逸峰同志任涵江区白塘镇党政办主任;同意刘琴同志作为涵江区白塘镇妇联副主席人选。刘琴同志的任职请按妇联章程办理。非行政编制的人员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确定丁寿铭、钟晓珍、沈志明、刘庆伟等四位同志行政职务为科员,时间自2007125日起计算。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

曾美燕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学;

陈慧英同志的学历更改为在职大学。

经研究同意刘鸿腾同志作为江口镇工会主席候选人,请按工会章程办理。

经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镇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主席候选人:姚建立

副主席候选人:黄金勇

请按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如与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不一致,报区委组织部批准。

经研究同意你委提出的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主席候选人:吕桐樱

副主席候选人:杨素萍

请按妇联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如与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候选人一致,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如不一致,报区委组织部批准。非行政编制的人员任职后其人员性质不变。

根据莆委组参[2007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录用周阳、吴瑞雪、林艳红、蔡林莉、陈延赟、林冬等6位同志为涵江区人民法院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经办人:蔡国和

 

单位负责人: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组织部 

 

 

 2007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