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内容
一、人事任免
魏凤琼任涵江区国欢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陈金完任涵江区萩芦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翁明华任涵江区林业工作站站长;
方 立任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国胜任涵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二、辞职、自动离职
同意涵江医院干部傅春丽、许洲辞去公职。
同意涵江区农技站干部张辉辞去公职。
给予涵江医院干部姚国祥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新增人员情况
四、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莆田罐头食品公司破产后企业军转干部陈玉清、雷文泉、林金熙、许金九下岗后医保中断,由我局协调财政等部门给予续缴医疗基金49618元。
五、职称工作
公布确认林爽等23位建设系统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公布陈秀薇等142位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六、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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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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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金额(元) |
项 目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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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工改费用 |
60000 |
差旅费 |
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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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 |
1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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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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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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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电脑3部(控办审批) |
16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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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B-10027车辆维修费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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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里油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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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补贴 |
735 |
负责人:姚维扬 经办人:吴培珍 联系电话:3597841
莆田市涵江区人事局
二○○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