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1.着眼长远,科学前瞻
发挥涵江医疗健康发展优势,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与涵江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结合,以空间资源协调配置为重点,明确近远期发展目标;着眼长远,对各类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合理规划,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发展预留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促进涵江区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统筹规划区城乡发展,充分考虑涵江区新老城区、规划区内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分布特征与老龄化程度,对现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挖潜整合、以涵江城区为重点,统筹安排规划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对城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空间布局,对规划区内其他乡镇(街道)提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满足我区城乡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注重规划的刚性与弹性,城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确保近期建设项目实施;远期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保障城区整体需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于城乡人口分布、养老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分别确定城镇和农村社区的建设标准,预测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需求。结合居住用地和社区中心用地布局,考虑老年人出行特点,合理落位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新建小区配建用房、已建小区剩余空间等,以街道为单位补足设施需求。引导新设立的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设施根据人口、当地老年人需求设立,避免养老服务设施分布过于集中,形成恶性竞争。
3.以人为本,量质同升
以服务老年人为核心,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导向,坚持服务对象公众化,按照“全面照顾,重点关怀”的理念,强化医养结合,大力发展面向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对象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注重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同时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养老环境建设,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积极健康生活,安享晚年。
4.因地制宜,盘活存量
充分发掘现有设施的潜力,并鼓励利用社会其他闲置设施及存量土地,整合城区、各乡镇(街道)现有空闲的办公、学校、厂房、社区用房等社会资源,经安全质量评估合格后可进行改造和利用,通过迁建、扩建、撤并、置换、租赁等多种形式手段,因地制宜、盘活存量,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乡镇和城郊地带,鼓励农村集体土地和资金通过审批参与建设和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体现政府引导,采取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的运行机制,厘清政府职责和边界,由政府牵头,统一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实行多元投资,吸收社会捐赠资助、赞助和投资,发挥规划对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引导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面形成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多元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有效满足,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1.养老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研究出台居家上门、养老机构考评、智慧养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全面建立面向中长期发展的养老服务规划体系和实施评估机制。
2.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已建成居住区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5%以上,城市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发展。
3.养老服务基本保障更加有力。区级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兜底性服务实现应保尽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社区帮扶普遍覆盖失能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全面建立与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4.综合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建立部门协同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养老服务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监管能力明显改善,全面建立养老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国家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落实,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提升。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广泛调动各方资源力量,合力推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工作协调,进一步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左右协调的协同合作机制。各县区细化任务举措、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优化资金投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化发展的实际,稳步增长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实现财政补贴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由普惠性补贴向绩效考核挂钩奖优转变,向居家社区倾斜,向相对贫困地区农村倾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养老服务内容,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弘扬尊重和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作用,积极宣传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测评估
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规划实施。
三、重点任务
(一)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1.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整合利用现有农村公共资源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管理水平,着力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继续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推动建设养老服务功能较全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布局。推进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依托全市统筹推进的“党建+邻里中心”,建设星级“长者之家”。
3.配齐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根据闽民养老〔2021〕140号、莆政办〔2018〕43号精神,按照“四同步”原则,民政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确保新建住宅区每百户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同时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方式补齐老旧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旧账。
(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组织,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实体和信息服务,购买服务标准为不低于30元/人/月。
2.满足养老服务多元需求。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长者之家”开展“喘息服务”,向老年人提供月托、周托、日托等短期托养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3.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选取一批农村幸福院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长者食堂”,供餐能力达30人/日,就餐座位达20张以上。通过“长者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解决老年人就餐需求。
(三)强化养老服务质量。
1.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送教上门、轮岗轮训、以赛代练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探索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
2.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设立医疗机构、开设医疗室、与附近医疗机构协议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3.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在全区选取基础扎实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运营常态化、服务规范化、安全标准化示范标杆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率。
4.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落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农村幸福院每个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运营补贴。
5.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发展。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质量隐患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査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贯彻落实闽消〔2019〕148号文件,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四)推动养老新业态发展
1.推进“互联网+养老”。推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智慧养老网络平台,通过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线上提供信息、线下提供服务,在服务对象与社区、医疗、家政等服务机构之间架起“智慧养老”桥梁,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2.制作“电子地图”。绘制全区养老需求与供给云地图,整合全区老人分布情况、身体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以及全区各类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点位,解决养老资源信息不对称问题。
3.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大力推广养老服务新业态,针对不同需求的老人,包括失能、失智、精障、候鸟式居住、抱团养老、社区照护、日间托老等提供不同业态的服务。推进示范式智慧养老院建设,吸纳市场、企业和养老服务消费者等多方参与,形成养老服务高质量服务网。
(五)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
1.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政策,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推动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管”为补充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机制,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工作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归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实施“红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服务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按《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实践创新步伐,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定标准、学标准、用标准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机构和队伍建设。
3.提升养老服务应急管理能力。主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高养老服务领域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场所、应急制度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全面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1.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深化公办机构改革,突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和示范功能,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
2.持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开展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延伸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依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和品牌保护。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比例,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守住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底线。
(七)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1.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2. 促进医、养、康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整合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资源,引导和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建立医养康养联合体。发展适宜老年人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药特色医养康养结合机构,推进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延伸到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满足失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八)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供给。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健康养老、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开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岗位,广泛吸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出台鼓励大专院校、职业学校毕业学生到养老服务行业从业政策,继续落实养老护理员补贴、免费培训等优惠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内部激励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和薪酬待遇,推行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
3. 推动“社工+志愿者”联动为老服务。深入推进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志愿服务组织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和运营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探索互助养老模式,支持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发展互助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发展农村互助养老。
(九)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 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积极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持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老年人身心健康活动、普遍开展养老服务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
2.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扶持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加强和改善社会组织管理,协调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老年互助性服务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多方积极性,共同营造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情感陪护等服务,活跃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关爱活动。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不断扩大优质老年教育资源的辐射面,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银龄大学、老年学习乐园,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精神养老”需要,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
3.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专家、老知识分子开展对口援助落后地方的志愿行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工作。鼓励老年人参与优良传统教育、文化和科技知识普及、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调解、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活动。
4. 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莆田涵江区民政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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