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临时救助实施方法的通知》(涵民〔2021〕91号)
二、适用范围
1.本服务指南规定了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
2.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本区户籍人口或居住在本区并持有《居住证》人口和困难发生在本区的流动人口,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三、申请条件
1.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或突然遭遇其他紧急特殊困难,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主要劳动力死亡(重度伤残)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等情形,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因突发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无钱救治或无能力继续支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3.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四、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五、实施机构
1.受理机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2.决定机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六、办理流程
群众申请-->乡镇、街道、管委会受理-->家庭情况调查-->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批-->资金发放(先行救助)
七、申请材料
1. 临时救助申请书;
2. 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诚信申报承诺书;
3. 导致基本胜过严重困难的证明材料;
4.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环节)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特殊环节)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结果送达
结果送达方式:书面通知或当面告知
十一、联系方式
涵江区民政局电话:0594-3566559
涵西街道社事办电话:0594-6967566
涵东街道社事办电话:0594-6916303
三江口镇社事办电话:0594-3806674
白塘镇社事办电话:0594-8960690
江口镇社事办电话:0594-3697081
国欢镇社事办电话:0594-8960051
梧塘镇社事办电话:0594-7976951
萩芦镇社事办电话:0594-8961081
白沙镇社事办电话:0594-3495575
庄边镇社事办电话:0594-3022001
新县镇社事办电话:0594-3099520
大洋乡社事办电话:0594-3067021
赤港农场社事办电话:0594-3793410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下午14:30-17:30(非夏令时)
2.地址:各乡镇街道所在地办理窗口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12345或0594-3566559
十四、注意事项
1.急难型救助可先提交申请材料1.2项,在完成救助后急难情形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材料;
2.残疾证提供需是在有效期内的二代残疾证;
3.医疗费用票据可以医保部门出具的《待遇医疗费支出公示表》格式提供;
4.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5.原则上一个家庭或个人一个自然年内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仅给予一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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