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涵江区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一)江港豪苑,物业服务企业为莆田市万特物业有限公司,存在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部分未按规定在小区公示栏公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未公示,未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发现劝阻、制止上报记录台账,将物业用房作为物业员工宿舍,开发商未将物业用房全部移交问题。对上述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对莆田市万特物业有限公司未及时按要求整改、未按要求及时设置“二牌三栏”的行为在省信用评价平台分别予以扣减10分、5分企业信用分。
(二)石东安置房,物业服务企业为旭源(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无小区投诉处理记录台账,无设备设施巡查检修记录台账,安保人员未按合同配备,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未在小区公示栏公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未公示,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情况未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无车辆管理制度及发现劝阻、制止上报记录台账,未设置小区公示栏,未做好地下室排水检查,无备好防洪沙袋防水篷布防涝材料,无化粪池清掏记录台账问题,对上述存在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对旭源(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按要求整改、未按要求及时设置“二牌三栏”的行为在省信用评价平台分别予以扣减10分、5分企业信用分。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以案为鉴,进一步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共收益的收支管理,积极回应业主关切,及时、准确地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处置工作,建立各项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演练及培训,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为涵江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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