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来源:涵江教育 时间:2023-07-21 16:24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一、义务教育资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2.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生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的,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

烈士优抚对象子女(后者指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三、认定方式

1.寄宿生认定方式:学校按照既定的寄宿生认定方案,于每学期期初,通过学生申请(或申报)、处室审核、学校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予以认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下,每学期通过学籍信息、福建省贫困生比对系统等进行信息比对,并经学校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予以确认。学生及其监护人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

1.寄宿生营养餐补助:学校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寄宿(或申报)、处室审核、学校评议、公开公示、补助金发放(按月打款至学生用餐卡上,不发放现金),学生签字确认。

2.家庭经济困难寄午生营养餐补助:学校提前告知、信息比对确认、学校评议、公开公示、补助金发放(按月打款至学生用餐卡上,不发放现金),学生签字确认。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学校提前告知、信息比对确认、学校评议、公开公示、收集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号、补助金发放,学生签字确认。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学生或其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银行卡开户名为学生本人(需学生本人声明,并签字。银行卡开户名为学生监护人,需监护人本人声明,并签字)。

2.省外户籍在我区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主动向学校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