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秋芦溪流域整治步伐
翁嘉勋 涵江区水务局 局长

这次区委、区政府把“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解决好秋芦溪流域综合治理”这个课题列为《第一批拟破解的十大发展难题》之一,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综合整治秋芦溪流域,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高度重视,要求水利部门在涵江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要有新的更大的作为,在实现建设“水乡特色明显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这一目标中发挥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作用。鉴此,我们结合涵江经济发展实际,对秋芦溪流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提出一些浅见。
一、概况与现状
萩芦溪是莆田市第二大溪流,发源于仙游县游洋镇。该流域横贯涵江区境内,流经庄边、白沙、萩芦至江口兴化湾注入东海,干流总长60公里,流域面积628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88%,年均流水量为5.8亿立方米,河道平均坡降4.6‰。主要支流有4条,分别为湘溪、东泉溪、深溪和三叉溪。秋芦溪中游的外度水库、后溪水库,及下游的东方红水库等水利蓄水工程为我区的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提供用水保证。涵江区供水管理处、莆田华正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水资源皆来自上述水利工程。据统计,全区水资源多年平均总量为8.6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2117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资源2400立方米的88.2%、全省人均水资源量3500立方米的60.4%。随着我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供用水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特别山区乡镇畜禽养殖业、水果种植业、集镇建设等大幅发展,直接造成了森林生态失调、水土流失、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加等,使秋芦溪水资源遭到了相当程度的破坏和污染。
近年来,我区水务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在秋芦溪流域综合整治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搞好萩芦溪流域规划编制。
为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2000年,我区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组织专业人员对萩芦溪流域进行了综合查勘,编制了《萩芦溪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内容包括:防洪标准、排涝标准、供水标准、灌溉标准等4个方面。
萩芦溪流域综合规划工程项目有:江口、新县镇区防洪排涝工程、萩芦灌区及其他灌区渠系整治配套和节水灌溉工程、涵江、江口、白沙、庄边、新县等镇区供水工程、马坑电站、利东电站工程、乌溪水库电站工程、南浦水库工程、西音水库电站工程、白马潭水库电站工程、萩芦溪水土保持工程等。综合规划工程静态总投资10.14亿元。
近期实施的工程有:江口、新县镇区防洪排涝工程(静态总投资224万元)、萩芦灌区渠系整治配套和节水灌溉工程(静态总投资2920万元)、涵江、江口、白沙、庄边、新县供水工程(静态总投资1.1亿元)、及萩芦溪中下游部分水土保持试点修复工程(静态总投资670万元),近期工程静态总投资达4.9万元。至2005年已完成三层际梯级水库及三层际水电站(装机容量4000千瓦)建设,总投资790万元,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开展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自2003年起出台了《涵江区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由区政府牵头,先后10多次组织力量,组成联合工作队进驻各有关乡镇,开展萩芦溪流域水资源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水系两侧禁建区内所有养殖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搬迁或拆除。经调查摸底,秋芦溪沿岸共有养猪场37家,养鸭场43家,鳗鱼场5家。目前已有17家养猪场和31家养鸭场停产或搬迁。2005年10月,区政府又率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未停产的32家养殖场进行督促、整改,部分养殖场已签订限期拆除场舍承诺书,其存栏数均明显减少。
(三)建立秋芦溪饮水水源检测制度。在外度水库上游建立5个取水站点。投资456万元,添置了大型取水检测仪器五台,对流域水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测,每月检测2次。通过科学检测,适时报告水源污染程度,为安全供水提供保证。
(四)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每年利用冬春修水利的时机,集中力量对秋芦溪流域的支流河道进行清障清淤。2001年至2004年共投入资金496万元,完成河道清淤73公里,土石方量34万方。
(五)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编制秋芦溪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2003-2010年)。该规划建设年限为7年,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4956公顷,概算总投资1.5亿元。目前累计投资230多万元,完成治理坡改梯25平方公顷,种草种果33平方公顷,封禁600平方公顷。进一步促进秋芦溪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规范涉水活动,维系良好的水生态,确保流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建立水浮莲打捞保洁制度。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对外度水库以上淹没区及辖区内所有的中小水库、小溪水塘,明确了保洁地点、范围和责任单位,确保水域干净。
(七)建立秋芦溪流域洪水预警报系统。2005年共投资430多万元,在外度水库、秋芦水电管理处、后溪水库及庄边、大洋、新县等有关乡镇建立观测点。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和互联网络,完善了信息采、传、存、显的全过程,实现了对全流域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控,提高了我区对灾情的预测预报和综合分析能力。
二、问题与困难
虽然近几年来,我区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秋芦溪流域水环境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但毕竟是应急措施,工作仅仅停留在治标上,还未能从根本上遏制水环境恶化的状况。整个流域依然不同程度上存在以下问题:即防洪排涝标准不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水环境生态质量差;水土流失严重等。主要表现在:
上游主要是人为活动日益频繁,开山炸石,破坏森林、植被现象突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中上游主要是缺乏控制性水工程,对洪水的调蓄能力不足;河岸抗冲能力低;沿河乡镇生活垃圾不能做到定点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周边群众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内,两岸散布着为数较多的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禽养殖厂,产生的污水也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水质污染。下游主要是河段蜿蜒曲折,断面窄小、淤积严重。部分沿岸群众填土抛石违章盖房,蚕食河道,防洪压力大。
同时,在综合整治过程中,也暴露出堵与疏的矛盾,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堵,即要求关闭,财政没有补助,业主抵触情绪较大;疏,即要求搬迁,山区平地大部分属耕地保护范围,山坡地属于公益林保护区,无法提供养殖大户搬迁安置用地。同时,所有搬迁企业的厂房都属于违章搭盖,在迁移新建过程中有关部门又无法为业主提供相关手续,增加了搬迁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秋芦溪是涵江人民的母亲河和生命之河。水资源的状况直接维系涵江的发展大局,也是涵江今后发展的瓶颈所在。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涵江新兴工贸城市建设,势必对秋芦溪流域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有准确定位,利于明确方向,指导工作。我们认为目标应该是:
一是保障防洪安全。河道既是水资源的载体,也是行洪的通道。人不给洪水以出路,洪水就不给人以活路,这是人类在与自然界长期斗争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秋芦溪流域面积占到我区陆域总面积的88%,实现河道的行洪通畅是免于或减轻流域中下游遭受洪涝灾害损失的根本保证。
二是保障饮水安全。秋芦溪流域多年平均流水量5.8亿立方米。我区除少数山区乡镇群众通过接饮山涧水外,全区2/3以上人口靠该流域上建设水库保证供水。
三是保障经济安全。工农业发展,特别是大型工业项目落地需要水资源的充裕保障。我区大部分农业用水和几乎所有的工业用水依靠秋芦溪供给。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要加快涵江新兴工贸城市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工业支撑和项目带动,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提供可靠水资源保障。
围绕流域综合整治三大目标,我们提出破解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是:
(一)指导思想。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具体措施。在综合整治上要做到保护与开发相结合,保护为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非工程措施为重,在工程建设上要做到总体规划、先急后缓、分步实施。
遵循“源头封育保护、上游合理开发、中游有效防护、下游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一要实施秋芦溪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继续推进秋芦溪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二要尽快建设秋芦溪流域的乌溪水库、南埔水库、西音水库,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三要加快推进秋芦溪下游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四要全面治理流域两岸畜禽养殖污染。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要有效地实现秋芦溪流域的综合整治,必须着力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为此,我们建议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突破和加强,以促进难题的破解。
(一)理顺流域管理体制。由于区划调整,秋芦溪水电管理处、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和南北洋海堤管理处属市管单位,与区水务局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交叉,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权责模糊,不利于秋芦溪流域乃至北洋水系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建议区政府协调市里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尽快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
(二)建立节水运行机制。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 节水运行机制,促进水资源从低效益部门向高效益部门转变,促进工业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与效益,实现节水减污增效目的。
(三)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紧紧抓住国家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有利时机,积极筹划项目、生成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国家项目的支持和资金的补助。建议市里将秋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等同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并列入市“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其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投入1.5亿元;工业污染防治项目需投入1300万元;生态工程项目需投入2.3亿元。二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求,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建议尽快上马秋芦溪流域的乌溪水库、南埔水库、西音水库的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三是国土、建设、环保、水利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增加水环境整治投入的比例。目前,市里每年收缴秋芦溪水资源费达800多万元,建议增加一定比例返利于涵江。四是建立补偿机制,实行“谁开发谁治理、谁污染谁缴费、谁效益谁补偿”原则,收取补偿基金。建议在我区2010年综合水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过程中,开设秋芦溪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经费项目,划入水利工程供水费用中收取,专门用于秋芦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2003年市政府已通过立项论证批准东圳水库管理处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原水费)中提取0.02元∕吨的生态环境专项经费。]五是河道两岸受益单位出资支持河道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四)建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按照《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议区里建立常设专职治污机构,由相关部门选派专人集中办公,建立档案、举报和受理体系,做到常年监管;二是建议林业、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镇村在禁建区外规划出一片土地,对畜禽养殖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规范管理。参照工业园区建设方式,选择荒山、荒坡、以及果园等未全面开发利用区域进行配套规划,确定小区内各养殖点的位置和养殖规模;三是建议环保部门对禁建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澡堂、锯石厂等逐一进行“环评”,坚决执行禁建、禁养和“三同时”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责令业主做好有关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推广干拣粪便制度和沼气净化等治污模式,实现资源化消污。力争用一年时间,即2006年4月—2007年4月,完成全面“环评”、“三同时”和搬迁、关闭等任务。2008年力争实现全区规模畜禽场达标排放的总体目标。此外,建议土地、林业部门配合镇村做好两岸废弃矿山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整治;建设部门配合镇村做好沿岸居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通过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以实现秋芦溪综合整治取的应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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