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的思考


(陈 静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室主任)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以人为本,实行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机制,其内容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采取奖励扶助、优惠优先、保障补贴以及限制制约等手段,使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诸多优惠、优待和照顾,使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多生育子女的公民受到诸多限制和制约,从而引导生育主体权衡利弊得失,主动自愿实行计划生育。近几年,我区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同时,按照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结合全区实际,从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办实事、解难题入手,积极进行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文试就我区在实施利益导向机制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以及一些建议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做法与成效
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低生育水平已经稳定多年,优质服务工作也稳步推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也富有成效。在此基础上,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成为研究思考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纳入社会福利、补助、扶助、扶持、救济等保障体系。一是扎实开展“六项工程”(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和幸福工程)。适时制定并下发“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实施意见,各领导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特点和优势,主动落实各自职责和任务,通过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实施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女孩生活环境,得到群众赞许。二是建立奖励扶助服务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计生部门、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规范运作,按照“四权分离”(资金分离、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原则,落实好奖扶对象。2004和2005年,全区共有576名符合奖扶条件的群众分别领到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三是深入开展“三结合”工作。全区全面实行机关科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农村二女户制度,各科局领导走村串户,送慰问金,送技术,送项目信息,帮助二女户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沟通了和群众的感情,实现和群众的交融。同时,免费为计生户女童提供简易人身安全保险。对贫困纯女户的女儿在本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减免学杂费;对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免收择校费,一些社区对外来人员子女还实行免费托教服务。
我们深深感到必须把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摆上重要的位置。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我区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展顺利,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和赞许,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一是切实解决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利益导向机制,解决了计划生育困难户的生活困难,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了适当的政策照顾。
  二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利益导向对群众产生了利益上的激励,解除了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的顾虑。特别是实施奖励扶助后,农村夫妇办理独生子女证、放弃照顾生育的人数大大增加。
  三是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了干群关系。实行利益导向机制后,群众感到计划生育工作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政府说话还是算数的,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二、困难与问题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由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数较多,社会总体保障水平低,全面推行利益导向机制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基层还存在一定的“重罚轻奖,重制约轻引导”的思想倾向,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还没有实现根本转变。尤其是在落实奖励费,进行免费服务,救助计生弱势群体等政策落实上缺乏主动性,认为是计生部门没事找事做。少数同志甚至认为兑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政策“有投入无产出”,表现出消极甚至抵触的情绪。
  二是工作机制不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相关部门赋予了相应的职责,上级主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但从上到下关于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的配套政策还显得不够系统,部门之间协调还有一定难度,基层和地方要突破还存在不少困难,总体上存在一定的“政策缺位”。
  三是投入不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基层兑现不够理想,特别是城镇外资、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及农村居民的奖励类优惠落实困难。再如,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政策与地方财力可承受力之间存在矛盾。我区实行计划生育较早,奖励扶助对象较多,不少群众也对奖励扶助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存在怀疑。甚至个别计划生育干部也认为奖励扶助存在“今年肯定兑现,明年尚需等待,后年上访成片”的可能。
  四是帮扶类优惠受益面窄,政策措施的保障作用较弱。在我区出台的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中,补助和救助作用较强,社会保障作用较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夫妇老有所养问题。另外,从受益主体和受益条件来看,也是极其严格的。
  三、思考与建议
  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对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补偿和奖励,是关注民生、纾解民困、关爱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更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扩大受益面,提供更多发展机会,真正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中,注意提高各级各部门的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内在积极性,使全区上下从社会、经济、发展,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全局角度来认识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从而达到在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等方面形成共识。
  二要建立确保利益导向政策实施的协调机制。建立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涉及到计生、财政、教育、卫生、民政、劳动、工商、保险、农业等多个部门,是一项难度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为补充的协调机制,才能确保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多渠道筹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一是争取政府加大投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经费来源主要以政府财政预算为主渠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也是政府义不容的责任。二是建立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多渠道筹资,弥补政府财力的不足。三是受益群众自付一部分。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政府出大头,群众出小头的方式。
  四要积极探索用多种手段解决计划生育社会保障问题的新路子。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无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还是对农村群众来说,已经不能起激励作用。实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的教育、养老、医疗等问题,应该通过社会化、商业化的保险来完成,仅靠政府行为是不够的,应该加快立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有关的社会化、商业化保险,缓解政府困难,缓解保障压力。
五要推进利益导向向利益保障延伸。改变以往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理念上以导向为主、操作上以优惠和奖励为主的做法,树立新的社会保障机制理念和操作方式,通过管理改革、制度创新和利益再分配,鼎立打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新模式, 使得目标人群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更有保障, 发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作用。
为此,我们要着力在建立和完善六种机制上下功夫,促进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一是应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机制,对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奖励。计划生育过程奖励机制包括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和对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奖励。计划生育结果奖励机制主要是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予以奖励,其中最重要的是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其他优待政策,在更大范围内统筹有关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
二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帮扶机制,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实现优先发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一般思想觉悟、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具备优先发展的基础。因此,帮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展不论是从体现计划生育政策导向的角度还是从投入产出效益的角度,都是必须重视的。要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惠、优待,使全体计划生育家庭都受益,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机制。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独生子女意外夭折或伤残,给其家庭在经济上、精神上都带来巨大的打击。这部分家庭的实际困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仅会使其陷入困境,更会动摇周围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决心。因此,应尽快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机制。
四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计划生育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其中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但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并且农民占总人口的比重很大,要一步到位解决全体民众的养老保障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从实际出发,应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优先选择对象,以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为突破口,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优先为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养老保障制度。
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政策综合协调机制。不仅要注重各种单项奖励优待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更要注重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的整合。各种社会经济政策都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体系,防止政策之间的互相冲突和抵消。
六是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惩戒机制。在坚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优待政策的同时,也要对违法生育者给予一定的社会评价惩戒和经济惩戒。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抓好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取信于民,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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