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涵政办规〔2025〕1号 成文日期:2025-03-10)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

  《涵江区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涵江区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 强化

  新形势下招商引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积极融入全市“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坚定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锚定“一区引领、五园并进、链式发展、千亿集群”产业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强化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力争到2027年实现“三提升、三突破”,即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莆田高新区)规上工业产值提升至750亿元以上,产业集聚度提升至70%以上,地均税收提升至20万元/亩以上;推动国家级“无废园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取得突破,争取在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中排名提升至前100位,在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实现保八进七,园区标准化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在全市率先建成体制机制优、产业发展优、要素配置优、园区形象优、改革成效优的“五优”开发区。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面整合提升规划。2025年10月前,根据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莆田高新区整合提升实施规划,实行多规合一,按照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要求,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空间布局等。

  二、健全园区管理体制。2025年3月前,将涵江区范围内省级以下工业园区整合至莆田高新区,明确四至范围及功能布局,相关管理机构、下属单位、岗位职责等设置及人员划转同步到位,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招商、统一管理。建立“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乡镇协同”机制,根据区委安排,赋予莆田高新区在核心区(含赤港园、兴利科技园、轻工业园)和新涵工业集中区、现代食品产业园、城北产业园、木兰溪产业新城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鼓励莆田高新区依法依规制定招商激励、企业奖补等政策。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2025年6月前,完成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开发区内事、开发区内办”。对开发区内各类评估评价应评尽评,推动区域评估成果直接共用共享。推行“五证同发”“联合验收”等模式,实现“五即改革”。落实涉企执法检查协同调度中心工作机制。

  四、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支持莆田高新区推进产教融合、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支持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带编入企,服务企业发展;加大对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关怀力度,配合落实企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择校等政策,出台非涵籍企业员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积极开辟企业高层次人才预约就诊、健康体检等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五、深化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区属国有企业,划转优质国有资产,推进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退出融资平台,争取实现AA+信用评级。支持莆田高新区做实“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加强公司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资本运作、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等职责,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以亩均税收达标考核、“揭榜挂帅”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产业园区运营企业、专业管理团队(职业经理人),对标全国百强开发区,采取独立运营、国企合作、社会资本参与等开发模式,高水平、专业化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园。

  六、打造标准化产业社区。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以标准化体系推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产业社区建设。按照保障急需、适度超前原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公共研发平台、孵化中心等科创载体和行业共享共用生产配套设施,对接市人才集团在原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莆田分中心建设市级以上技术交易市场、新质生产力创新孵化中心。按照职住平衡、集约共享原则,统筹布局、集中建设生活“共享区”。

  七、聚力招大联新引强。全区谋划招引总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6个,全年落地项目总投资超200亿元。区直有关单位主动认领1栋闲置楼宇或厂房开展招商,落实情况进行月通报、季晾晒。建立不少于20人的专业招商队伍(其中专职招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依托各大商会、企业家和涵籍乡亲,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合肥、宁波、温州等地组建驻外招商办事处,并选聘“招商引才大使”;对接引进不少于1家招商引资专业机构。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项目,引进省外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莆商回归”产业项目,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予以“一事一议”。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对接,鼓励采用政府投资基金等形式支持开发区项目落地,积极对接兴莆产业基金等,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支持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推广股权投资招商模式,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产业项目的合资合作,支持优质招商项目落地。

  八、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留出300亩以上“白地”,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2025年新供工业用地的30%以标准地出让。用好全市“一张图”土地管理模块,推动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有余地、可供新用地等未开发土地上图入库、滚动管理,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0)出让,科学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每年滚动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6万平方米闲置厂房;鼓励用地企业通过“二次招商”盘活低效用地;加快解决园区内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九、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再贷款、省级技改贴息贷款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探索发行债券、上市融资,保障闲置土地收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综合支持开发区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建设、转型升级等。

  十、强化考核督导激励。建立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机制(名单详见附件),每月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对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福建省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综合评价以及市园区“20条”等重点工作进行“清单式”跟踪督促。树立奖优罚劣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与末位约谈机制,对开发区各类考核评价进位、改革成效突出、工作成效明显的,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不力的实行约谈机制,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强化政策评估,及时调整措施,总结、提升、固化、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扛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要素保障、队伍建设等工作落实,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扎实做出成效。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涵江区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涵江区开发区改革创新暨招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林志钦(区委副书记,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林华建(区政府副区长)

  陈  敏(区政府副区长)

  吴剑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英捐(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口镇镇长)

  成  员:黄  凌(区政府办主任)

  余明锦(区委办副主任)

  林  瀚(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辉斌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吴卫东(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郑荔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林  琴(区委编办主任)

  郑金鹏(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晋杰(区发改局局长)

  姚明龙(区教育局局长)

  郑志洪(区科技局局长)

  陈培杰(区工信局局长)

  肖  涵(区财政局局长)

  曾昭伟(区人社局局长)

  卞凯欣(区住建局局长)

  许腾镖(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国辉(区水利局局长)

  林  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志彬(区商务局局长)

  许  磊(区卫健局局长)

  蒋雪华(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德兴(涵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少斌(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俞秋婷(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吴  昊(区效能办副主任)

  林光海(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建辉(区侨联主席)

  郑峰松(区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姚春棋(三江口镇镇长)

  薛健健(白塘镇镇长)

  陈志强(国欢镇党委书记)

  佘建斌(梧塘镇镇长)

  姚舒杨(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邹国富(新涵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李  滨(港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双玉(莆田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魏来荣(莆田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施圣军(莆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莆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莆田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莆田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效能办分别指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上述单位指派1名干部组成。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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