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储备地管护的通知
(发文字号:涵政办〔2017〕79号 成文日期:2017-09-11)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政府储备地管护的函》(莆市土储函〔2016〕2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防止土地侵权行为的发生,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政府储备地(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和收回、收购的存量建设用地)的管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上乱占、乱挖、乱倒、乱种、乱搭、乱建。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以保证未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的完整,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请各单位派专人对接区经营办确定各自辖区储备地的红线范围,按要求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联系人:姚忠进  电话:150****2646

  附件:1.涵江区现有储备地管护情况汇总

  2.涵江区储备地块调查统计表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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