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涵政办〔2021〕13号 成文日期:2021-04-20)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筑牢我区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升我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通知》(莆政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树立起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协同合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耕地保护强度。积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加强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强化项目日常监管和施工监理。做好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新增耕地数量认定,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评定新增耕地质量。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二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好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完成我区不低于耕地保有量14.8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2.59万亩的目标。三是积极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控镉等重金属污染农田。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涵江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一是落实惠农扶粮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保险、粮食生产机械购机补贴、规模种粮经营主体补助和山垅田抛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等优惠政策,提高粮食生产风险保障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督促各地按季节分品种推进粮食生产,认真落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推广粮食增产关键技术,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等项目,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5.7万亩、产量2.35万吨基本稳定。三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推动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提高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的落实,促进农田水利良性运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三、构建高效的粮食流通宏观调控体系

  一是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工作。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合理安排本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并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引导加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二是支持应急供应网络建设。按照“谁认定、谁扶持”的原则,重新认定或改造建设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储运企业,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补助。三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按全区4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落实区级应急成品粮政府储备,提升成品粮油政策性库存水平,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源调度、产需对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

  四、增强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适当调增区级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政府储备规模动态调整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后人口数量、结构变化的新形势,相应调增区政府储备规模,守住“地方储备粮满足销区6个月市场供应量”底线。二是推进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对尚未实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的粮库,要明确目标要求,安排专项资金,抓紧谋划实施,加快实现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动态远程监管,粮库在线监控。三是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先进适用的储粮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强粮食安全储存能力。四是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力争推动建设1-2家“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积极做好“福建好粮油”产品遴选推荐工作。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支持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品牌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产后服务中心,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和农民增收。五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建设检验监测机构,提升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并承担相关检验监测任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   

  五、完善监管体系严格粮食质量把关

  一是组织开展区内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检测制度,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严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处置,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二是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粮食加工、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抽查与监测。三是深入推进粮食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粮食追溯覆盖面和追溯数据质量提升。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将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经费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安排,确保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

  六、严格执行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对进口粮存放、加工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调运防撒漏和外来杂草检测和铲除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爱粮节粮

  一是把粮食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形成爱粮节粮习惯。二是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扎实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光盘行动”等活动,强化全民对粮食安全形式的认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三是持续开展节粮减损活动。推进粮食四散化运输、优质粮食分仓储存、绿色仓储及粮油适度加工等流通各环节节粮减损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发改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八、健全管理体制统筹推进粮储行业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粮储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人员配备,保持队伍稳定。区粮储行政管理机构在核定编制内必须配备粮食储备管理、粮食统计与市场预警监测、执法督查等专职人员。二是及时充实企业粮食检验监测专业人员,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推进“人才兴粮”工程,加快引进粮食仓储、质量检测、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人才,积极做好行业人才储备、培养、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更多实用型的“粮工巧匠”,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资产安全。鼓励国有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等形式,参与国有或其他经济成分粮食企业的资产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优势互补,拓展新空间,将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九、明确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考核

  一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形成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区粮食安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补缺补漏,以更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把任务落细,把责任压实,务求整改到位,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全面完成。三是坚持从严考核,对未完成重点考核目标任务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强化考核成果应用,确保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举措、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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