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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区直及驻涵有关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12月7日区减灾委印发的《涵江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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