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决定,认真调查研究当好区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 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直各委、办、厅、局发送区政府的文、函、电。
    4、 办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城管委会以及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批准。
    5、 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6、 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 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管委会对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全国、省、市、区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议案、批评意见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8、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9、 负责区政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 负责归口管理机构区信访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志办、文印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区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和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
    12、 负责区机关行政事务、后勤管理保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服务。
    13、 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人员的公文、信息、法制等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有关业务工作。
    14、 负责政府法制、行政复议工作。受区政府领导委托,参与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15、 负责全区海防管理协调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办海防事务。
    16、 负责编发、报送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
    17、 负责全区保密工作。对涉密人员进行登记、培训,督促检查保密措施的落实。
    18、 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