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1、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2、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负责主持制定全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技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以科技资金投入为引导,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加大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普及的力度,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
    4、组织实施星火计划,提升星火密集区建设水平,加强农业示范科技园区(片)的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农业科技革命。
    5、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的结合和互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指导和管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支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引导它们朝着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努力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技术、信息、市场营销、人才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7、做好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组织好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
    8、抓好科技部门自身建设,探索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我区科技进步。加强区域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经常主动地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科技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支持,保证科教兴区战略的贯彻实施。
    

涵江区科技局政风行风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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