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教育局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教委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全区教育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一纲三法”。1、会同区委宣传部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2、规划德育体系,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3、会同区公安分局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
    (三)配合各级政府贯彻实施国家教委提出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巩固验收成果,并负责做好近年的追踪复查工作。
    (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并同时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
    1、负责全区教育布点规划;2、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3、负责对学校基层班子成员的推荐,会同区委宣传部进行考核并任免学校股级班子成员;4、配合上级教委定期组织评估和检查工作;5、负责指导并督促基层学校做好学籍管理;6、督促各类学校按市教委下达的招生指标完成新生入学工作,职业学校开足专业班;7、会同市教委自考办办理在职函授和自学进修考务工作;8、协助各镇(街)政府办好全区“农村文化技术学校”;9、负责加强学前教育,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
    (五)负责组织完成每年的初考、中考和高考的招生考试,负责初、高中和职中的录取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员工队伍。
    1、会同区委宣传部组织全区在职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师德教育,促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2、组织拟定并实施人事调配的计划方案及调配原则。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3、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培训和在职进修;4、会同区人事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负责教师的年终考核及评定教师职称工作;5、会同区编办做好每年度教师编制统计工作,负责调配全区师资队伍;6、负责办理教职员工出国、进修深造、离退休、退职、农转非、民转公、30年教龄的审查及协同审批,以及教职员工的奖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教师住房及医疗保险。
    (七)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1、负责区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预算、决算,争取按国家规定的“三个增长”比例投入教育;2、负责指导基层学校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3、负责发动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负责督促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工作;4、负责督促基层学校按时完成当年度的基建、扩建项目指标和配套建设指标,改善办学条件;5、负责组织基层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增加学校经费收入。
    (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督导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当好各级政府参谋,既督政又督学。
    (九)负责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并协调处理未成年人权益受损的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