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及其它有关政策、法令,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管理本级的一切财政收支活动。
    二、 综合指导本级的年度预算草案,实施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报年度决算。
    三、 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配合和支持各项改革的实施,并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
    四、 管理监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组织应缴收入缴率,确保一切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五、 管理财政各项支出,依法理财,制定各种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使各种资金发挥效益,防止报失、浪费。
    六、 对各种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筹集各种资金,开展财政信用,支持服务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七、 对国有、全民单位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财产流失。
    八、 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事务工作,实施会计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九、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制度情况,查处各种违犯财经纪律案件。
    十、 组织管理全区财政干部培训,查处违纪案件,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计生工作。
    十一、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