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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莆人社文〔2016〕26号)精神,按照闽人社〔2013〕13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比对,确认魏凤梅符合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从2020年12月1日起按规定标准发放老年生活保障金,资金划拨通过财政渠道结算。
附件:涵江区第九批新增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人员花名册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涵江区第九批新增老年生活保障金发放人员花名册 2020.12 序号 原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年月 批准招工单位 备注 一、无力参保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申报老年生活保障金待遇 1 莆田县涵江医院 350303********0028 魏凤梅 女 194212 196109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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