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4120-3000-2025-00023
- 发文机关: 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7
- 发文字号: 涵农综〔2025〕51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项目创建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精神,经公开遴选公示,确定由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担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工作。现将《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为促进水稻单产提升,提高水稻产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促进辖区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实施良种、良法、良机、良策等有效融合模式,采用多技术集成种植管理方式,以点带面提高区域水稻单产水平,保障全区粮食生产安全为目标。2025年我区扶持2家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开展粮食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承担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平均亩产提高10%以上,辐射带动项目县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3000亩次。
二、建设内容
根据乡镇遴选推荐,经研究公示,确定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为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承担主体,实施水稻单产提升任务。
(一)建设地点:白沙镇广山村;国欢镇潭尾村、三江口镇东盛村。
(二)种植品种:野香优669、Y两优302、甬优4949。
(三)种植规模: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亩,点位:白沙镇广山村;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0亩以上,点位:国欢镇潭尾村、三江口镇东盛村。
(四)单产目标: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平均单产505公斤/亩;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平均单产500公斤/亩。
(五)主推技术: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水稻“五新”技术,采用水稻全程机械化栽培、叠盘暗出苗、精量直播管理、病虫害统防等技术,实施优化施肥,引导稻-再-菜科学轮作倒茬种植模式,有效提高水稻单产水平。
(六)关键技术宣传培训:根据项目基地实施具体进程,开展关键性技术相关现场讲解或培训1-2期,提高关键技术的宣传率及到位率。
(七)设置标志牌:在每个核心示范片设立标志牌,规格为2米×1.2米以上,标志牌正面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示范面积、示范作物、主要技术、技术负责人、示范片种植示意图等。
(八)组织测产验收:在水稻收获季节,由区级农业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现场进行测产。每个百亩片随机选择3个点进行测产,每个点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平均后,与当地上年单产水平进行比较。单个主体测产不超过6个点。
三、补助标准
每个承担规模种植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不超过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原则上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补助比例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40%。
四、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直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用于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项目补贴重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区镇业主三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作沟通,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紧扣关键农时农事时间节点,督促项目建设内容落实;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目建设内容落地落实,保障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技术服务。以扶持建设、指导服务、示范推广为落脚点,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结合各主体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示范推广良种、良法、良机集成应用,着力提高主体单产水平,辐射带动区域大面积水稻单产提升。指导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应用关键技术,提升水稻单产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对病虫害统防统治、优化施肥等进行指导服务。
(三)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中,主体要委托第三方创建面积进行测绘,出具测绘报告,作为项目建设佐证材料之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测产验收专家按规定进行现场测产验收,并出具现场测产验收报告。各承担任务种植主体需提供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测产报告、面积测量报告、生产档案资料、关键技术应用资料),汇编成册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总验收。
附件:1.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情况一览表
2.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小组
|
附件1
莆田市涵江区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情况一览表 |
||||||
|
序号 |
创建主体 |
水稻 品种 |
创建地点 |
创建面积 |
主要技术 |
目标单产 |
|
1 |
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野香优669、 Y两优302 |
白沙镇 广山村 |
200亩 |
大棚育秧、再生稻栽培、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优化施肥、统一规范管理措施,推广中稻-再生稻轮作模式,提高单产。 |
505 公斤/亩 |
|
2 |
莆田市东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甬优4949 |
三江口镇东盛村、国欢镇 潭尾村 |
200亩 |
工厂化机械育秧、暗化出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合理密植、优化施肥等措施。 |
500 公斤/亩 |
附件2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项目有序实施,特成立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金聪(副局长)
成员:蒋丽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农艺师)
柯 蓓(区土肥站负责人 高级农艺师)
吴艳梅(区农业机械站干部)
邱金灿(白沙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高级农艺师)
江彬彬(三江口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蒋丽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戴炜(区植保植检站 农艺师)、黄望(区植保植检站 助理农艺师)、郑琳(区种子站 农经师)、邱金灿(白沙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高级农艺师)、江彬彬(三江口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干部)、郑碧霞(莆田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郭俊杰(莆田市土壤肥料技术站 农艺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302354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