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4202-0001-2024-00003
  • 发文机关: 涵江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6-27
  • 发文字号: 涵环保〔2024〕10号
  • 标    题: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06-27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涵环保〔2024〕10号
时间:2024-06-27 17:04

答复类别:B

 

黄艳代表

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效投入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扎实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短板。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强化农村污水治理组织领导,严格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专班由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简称“治污办”)下设区住建局,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保障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长效投入。

二、健全建管机制

我区由区城投公司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投、建、管、运”的项目业主,统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融资、资产管理、资金调配、项目设计、项目报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运营维护等工作。为推进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江口国控断面水质,我区先行实施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68亿元,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进一步优化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让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落实资金保障

    我区全力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已录入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已争取2024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72万元。二是区财政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行维护。三是我区积极与农发行进行项目融资对接,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四、推行社会共治

    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一是参与规划设计。积极发动群众全程参与排查摸底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全方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取得村民群众的支持。二是参与矛盾化解。积极发动村(居)老协会、党员、村民代表等,及时化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个别阻工问题,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污水工程无障碍施工。三是四是参与质量监管。在施工过程中,发动群众参与施工监督,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保障工程质量,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打造为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督促落实作用,专班各成员单位强化沟通协作,建立规划、项目立项、用地、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狠抓工程进度。我局将积极配合区住建局申请超长期国债和银行融资工作,加快推进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建设。

3.强化督导考评。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调度、督办,将项目绩效情况列入各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领导署名:陈德兴

人:朱传陈

联系电话:137****9554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20246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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